中国宁波网讯(见习记者庄伊岚)近日,宁波12315接到一位家住镇海的朱先生投诉。前几日,朱先生在镇海一家商店买了一袋由亚细亚食品厂生产的麻饼。3月7日上午他女儿拆开来吃时,他也拿了一块,吃到一半竟吃出了两枚订书针。朱先生表示虽然没有造成大的伤害,但是总要讨个说法并给予赔偿。
3月9日上午,记者跟随朱先生来到了亚细亚食品厂。该厂厂长称这个订书针肯定不是食品加工时弄进去的,可能是他们的工作人员在包装时不小心沾上的。在该厂的工作间,记者看到五、六位女工正在用订书针给豆酥糖包装袋封口。该厂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可能是工作人员没将桌面打扫干净,将订书针遗漏在了桌上,又沾在了刚生产出来的麻饼上。经双方协调,该厂对于朱先生吃到订书针一事表示歉意并作了一定赔偿。
朱先生告诉记者当初怕厂家不承认,而且作为消费者应该运用相关权利保护自己。
针对这起事件,记者采访了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曙分局经济检查科副队长梁红。梁红告诉记者,从年后到现在,仅海曙分局就已接到有关食品投诉47起,其中较多的是在餐馆里吃到异物。梁红说,他们会在接到投诉的15个工作日里分别给消费者和被投诉方打电话了解情况,并根据情况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若电话协商不成,他们会约双方当事人当面调节,并签定具有法律效益的《调节协议》;若调节不成那就要交由法律部门来处理了。
梁红说,至于则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解决,国家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只有假冒伪劣商品国家才有“一赔一”的规定。被投诉方只需承担相关民事责任。但如果商家自己承诺的一赔几,则要根据承诺作出赔偿。当然若消费者的身体受到了伤害,并在国家承认的正规医院进行了诊疗,那么被投诉方应赔偿消费者所有医药费及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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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由消费者协会解决
3.由行政部门协调解决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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