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3月15日消息(见习记者 吴凤)江东分局明楼工商所在前不久处理了这样一个投诉。
据记者了解,2005年1月16日,市民李先生在汤声宾馆住宿时将毛巾弄脏。李先生当即表示弄脏的毛巾是可以洗干净的,但对方却坚持要赔偿20元。赔偿以后,李先生觉得这样严重损害了他的利益。因为该毛巾在市面上才卖几元钱,如果要让其赔偿20元就于理不合,于是请求工商帮助讨个说法。
明楼工商所接到投诉后,立即打电话给汤声宾馆的有关负责人,经过双方的调解,该宾馆同意退还20元的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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