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7月21日消息(记者陈捷)近日,有位网名叫“人民做主”的网友在天一论坛发贴称,她的妻子已经怀有9个月的身孕,但在办理准生证时遇到了麻烦,眼看小生命就要降临,心里着急万分。为此,记者找到了有关部门,希望可以提供帮助。
据“人民做主”发帖留言,他是宁波本地人,而他的妻子为福建籍居民,夫妻俩于今年3月份在宁波办理了结婚证(当时已经怀孕5个月),当他们拿着结婚证去办理准生证时,却被告知女方如果是居民户口的话,要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准生证,但那时妻子已经不方便来往于福建宁波,于是恳求宁波当地部门代办。当地部门表示只要福建方面出据女方未婚未生证明就可办理。过了3个月,总算从福建开出了一份女方外出打工前未生育的证明。本以为终于可以安下心来,可问题又出现了,这份证明只证明了女方在离家前没生育,不说明在外打工其间没生育,所以,还是无法办理。
为此,记者来到了江北区妇联,该妇联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像这样的事情,在江北区发生过几次,他们通常采用代办手续的办法,只要女方的原户籍地出示委托办理函,并提供女方的“婚育证明”,就可在宁波直接办理“准生证”。像“人民做主”这位网友的情况,可由她妻子的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所有工作过的地方都必须出示证明);对于无法证明的时间段,在原户籍地妇联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由本人书面保证,以确保将来发现与事实不符时,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该负责人还提醒那些外来妇女:为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最好在拿到结婚证以后,就及早办理“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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