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政务信息
我市出台随军家属技能培训政策
稿源:   2005-07-29 10:35:49报料热线:81850000

  日前,市劳动保障局专门发出《关于做好驻甬部队随军家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规定经师(旅)以上政治部门批准且在海曙、江东、江北三区范围内落户的驻甬部队军官配偶,在失业期间或领取生活困难补助金(再就业援助补贴)期间,享受1-2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随军家属参加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费全额补助(教材费、考核鉴定费等由学员个人承担)。培训期间,其生活费补助标准按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补助政策执行,即对参加全日制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按其参加全日制培训天数,给予每人每天5元的生活费补贴。

编辑: 王巍纠错:171964650@qq.com

我市出台随军家属技能培训政策

稿源: 2005-07-29 10:35:49

  日前,市劳动保障局专门发出《关于做好驻甬部队随军家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规定经师(旅)以上政治部门批准且在海曙、江东、江北三区范围内落户的驻甬部队军官配偶,在失业期间或领取生活困难补助金(再就业援助补贴)期间,享受1-2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随军家属参加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费全额补助(教材费、考核鉴定费等由学员个人承担)。培训期间,其生活费补助标准按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补助政策执行,即对参加全日制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按其参加全日制培训天数,给予每人每天5元的生活费补贴。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