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卢磊)昨日召开的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宁波市委关于贯彻省委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决定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善民生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要求深入实施“富民”、“育民”、“惠民”、“便民”、“健民”、“安民”等六大民生改善工程,进一步完善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确保“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不断丰富城乡居民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
人民生活更加宽裕。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格局基本形成,城乡就业更加充分,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分配差距逐步缩小,中等收入者比重明显提高,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到2012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每年控制在4%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000元。
市民素质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创建不断深化拓展,文化大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到2012年,实现高标准普及15年基础教育,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7岁以上。
保障体系日益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保障制度互通衔接,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社会福利事业全面发展,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和公共福利。
公共服务不断健全。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形成,交通出行、供水供气等条件显著改善,到2012年,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普遍达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社区服务、社会化服务、政务服务更加人性化,群众生活更加便利。
人居环境明显优化。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符合条件的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明显缓解;生态市建设扎实推进,城乡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到2012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达到60%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0.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315天以上,市区人均公绿面积达到12平方米,建成全国最佳人居环境城市。
社会管理和谐有序。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建设成效明显,民主政治和社会法治水平不断提高;公共安全体系日趋完善,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能力不断增强;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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