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5月1日起施行,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近日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78.7%的人担心《条例》在操作中会出现形式化,成为一纸空文。60.3%的人担心部分条款规定模糊,可能产生钻空子、违规隐瞒等现象。(5月12日中国青年报)
多达78.7%的人担心《条例》在实际运作中会成为纸上谈兵,这个数字本身就已发人深省。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事情,自然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担心。人们所担心的,当然未必已成为事实;这个担心的根据,更多地来自经验——一直以来,雷声大雨点小甚至光打雷不下雨,“遇到红灯绕道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等把政策架空的现象,人们已见得太多太多。
比如行政许可法施行以后,许多地方成立了政务中心,初衷是为了让基层单位和百姓在办理行政许可时,能用最少的时间把事情办结。然而由于政府部门不愿放权,政务中心的这个窗口那个窗口都成了摆设,实际上反而是增加了办事的环节,花的时间比不设政务中心时更多。
再比如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撤销可设可不设的审批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原则上不收费。而一些政府部门就来了个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将审批权指定转移给其下属的单位或行业协会,通过这些组织强行收取费用。表面看,政府部门借审批乱收费现象消除了,实际上却是变了一个形式,政府部门仍在“权力寻租”。诸如此类将政策化解于无形的“对策”,还有不少。
以从前的经验推论眼前的事物,可靠程度有多少,还须事实验证。然而值得关注的又是,日前已有媒体披露了一些地方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种种怪现状。比如公开给你的东西其实没有意义,真正有意义的材料却不给你;又比如以领导不在,无法查阅材料为由,推诿敷衍;再比如复印机明明就在一旁,工作人员却规定不能复印,只能手抄,刻意刁难申请人……这些怪现状是在印证人们的担心?还是在提醒,如何回应近8成人的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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