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六合
近一段时间,深圳罗湖雅园立交桥旁一个路面摄像头(俗称“电子眼”)每天午夜零点后,都像幽灵一般转向旁边住宅楼,透过设“防”不严的窗户拍摄卧室或浴室内女人洗澡、男女脱衣等居民隐私。这是深圳有关部门用来监控道路状况的一个摄像头,实时视频信息“直播”在深圳公开的政府部门信息网上清晰可见,普通网民点击即可随意观看。(5月12日南方都市报)看了这个报道,实在令人恐惧和气愤,对于城市中设置的多如牛毛的监控电子探头,民众已经被迫让渡包括隐私权在内的诸权利,并被要求将此服从当作公民义务,谁知竟会发生假借公器之名、行偷窥之实的现实版的“偷窥门”事件,笔者认为,政府应该为公权力既失察更失责向民众道歉。
众所周知,在城市中设置监控电子探头只是近几年的事,显然是学习国外经验的结果。现在在我们的城市涉嫌于凌晨恶意偷窥居民隐私,并不是洋人经验的自身缺陷,而是它置身的规则环境出了问题,城市的管理者忽视了国外防止滥用系统的制度设计,还让公安、交通、城管、环保等10多个部门拥有使用权,以致造成东施效颦的结果。完善在公共场所的安全,是连受害者都认同的目标,可一旦公众成为自己认同感的牺牲品时,公众的尊重也将随之失去。因此,摄像头对市民的蔑视以浮浪的姿态显现,这一蔑视正好印证了公众的恐惧。
对于现实版的“偷窥门”的上演,政府整饬系统的行动消除阴影、警方介入事件调查抓获偷窥者等固然很重要,但如此混乱的管理,难道一个有良知、知荣明耻、具有公信力的政府不该为此向民众表示一个诚恳歉意吗?
向民众道歉,并非是西方政治所特有的“专利”,它就象民主、人权、平等、自由、现代化等好东西一样,全人类都喜欢,与地域没有关系。因为为自己的失察、失责的工作过失道歉,既是政府部门应有的道德和责任心,也是现代民主社会、现代政治文明的起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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