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洲
浙江省公布的新课改高考方案,高考成绩不再是唯一的录取依据,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都将成为能否被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浙江大学副校长姒健敏认为,它从尊重和培养人的角度,提倡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在重视知识和技能基础上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即有中学生的成长记录,把综合素质评价第一次正式引入高考录取。这有助于打破当前“唯分数论”的评价观,倡导先进的人才培养观,将给中学的基础教育带来深远的影响。(《现代金报》4月18日)
http://paper.lifeningbo.com.cn/html/2008-04/18/content_61106823.htm
把高考分数作为唯一选拔标准,由于存在着一考定终身的严重弊端,而招致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批评。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把综合素质评价引入高考招生录取体系,并成为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显然有利于改变目前中小学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学生全面素质提高的现状,有助于素质教育的推进和深入。然而,在为高考新政叫好之际,如果监督机制不能及时跟上,留下制度漏洞,很可能出现暗箱操作的弊端,有悖高招录取公正公平原则。
从目前各中学实施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来看,无论在评价内容还是评价过程都存在着主观随意性大,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容易出现暗箱操作、有失公允的情况。不少地方为了操作考核方便,往往将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划定比例按人数分解到学校,很可能出现因地区或学校差异,评定等级低的学生综合素质反而优于等级高的学生的怪象。这显然有悖教育的公平公正原则。而更令人担忧的是,由于不少测评指标过于宽泛,综合素质考核本身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很难通过绝对值衡量,在评判过程中学校和老师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在把综合素质评价列入高考录取重要依据后,如果缺乏后续规范和制约措施,很可能为一些暗箱操作大开方便之门,给手握综合测评大权的学校领导和相关老师提供寻租空间。
在利益驱动下,一些学校为了比拼升学率、提高知名度,很可能暗渡陈桥,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对那些有希望考上重点大学和名牌大学的高分学生重点关注,额外照顾,甚至分摊全部A级指标的现象。而在诚信缺损、腐败之风盛行的现实下,某些地方某些学校出现综合素质评价高等级指标向一些权势者和学校内部人士优先倾斜的现象,也不会是一种天方夜谭。我市目前已在实施的中考改革,也把综合素质评价引入中考录取的重要依据,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上述有违教育公平的问题已在一些地方一些学校不同程度地暴露出来。对于含金量相对更高的高考来说,如何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的公平合理无疑是不远的殷鉴,值得有关主管部门深思和研究。
对公民而言,接受高等教育是最大的发展权,这既关乎国家的未来,又涉及个人的前途命运。高考改革每一项措施都涉及千家万户,吸引着全体民众的关注和期待。教育行政部门应该未雨绸缪,进一步细化综合评价制度,强化监督机制,努力消除可能存在的漏洞。这仅是确保教育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也将决定中学素质教育能否真正得以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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