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瑞明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称,我国已经为1300多万户企业和近6亿自然人建立了个人信用档案。但是,这6亿人中又有多少人知道自己已经进入了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数据库呢?他们对自己的个人信用档案又有多少了解呢?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联合进行的一项在线调查(1805人参加)显示,33.1%的人表示对个人信用档案的作用不了解,69.7%的人不太清楚什么行为属于不良信用信息并会被列入个人信用档案。(6月9日《中国青年报》)
所谓的个人信用档案,主要是个人向一些行业的纳费情况,如:去年年初,央行和信息产业部已经达成协议,电信用户的缴费记录将进入个人征信系统。还有个人信贷交易信息、信用卡使用情况,和水费、电费等各种资费的缴纳信息等的采集。银行为了减少贷款风险,可谓是绞尽脑汁,巴不得将所有部门掌握的信息囊括其中。
个人是否讲信用,有很多方面的原因,以电信业为例,如:未与电信用户协商,擅自改变与用户约定的收费方式、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和服务项目;通过免费试用方式开展业务时,在免费试用期后,未经用户提出申请或确认,擅自开通电信业务并强制收费;在提供包月类、订阅类、短信竞猜类信息服务时,未经用户申请或确认,强制向用户收费,以及未明示收费方式和资费标准的行为;等等。这些费用原本就不是用户的过错,而恰恰相反的是电信部门不讲诚信所致,这也能把帐算到用户头上?
再则,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例如一个人临时出国了,没有来得及按时还款,这本属于完全无意识的行为,又比如,有的人工作忙,或者出差在外,不可能月月那么清楚就到电信部门去缴费,二、三个月缴一次费是常事,这能算是恶意欠费?如果那些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忘交、迟交费用的人,都要在个人信用档案里留下不良记录,这就有失公平。何况有些客户所交的费用,并不与银行经常发生业务关系,银行凭什么说其不讲信用?银行凭啥与之无关的行为建个人信用档案?
个人信用记录不良,不仅涉及到关键时刻贷款解急,而且在其它银行办卡也带来障碍,它不仅关系到一个人的诚信,而且关系到一个人的正常生活。当然生活中恶意欠费的人有,但是最起码在建立个人信用档案之前,给其打个招呼,让人有个说明理由或者申诉的机会,不问青红皂白,凭借自己的行业优势,任意下定论,此种行为显得太霸道。
如今提倡政务公开,办事透明。个人信用档案的建立,近七成的人不清楚,这凭得是什么规定,凭得是什么法律,这能客观的反映一个人的信用状况吗?
银行建立信用档案遭到多数人的不满,可见在目前的现状下很不成熟,很不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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