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天一商圈11家商场“无理由退货”活动正式启动。11家商场承诺:消费者在这些商场里购买的商品,如果符合相关商场事先承诺的商品范围和时间期限,未经使用,同时“经检验确认不影响再次销售的商品”,可以无理由退换。(见3月15日《宁波晚报》)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天一商圈11家大型号商场开始“无理由退货”,三天来,已发生近百起无理由退货。(见3月19日《宁波日报》)
在3.15这个商家头痛,消费者有话语权到来的前一天,宁波人终于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品——无理由退货。尽管在天一商圈只有11家大型商场做出了“无理由退货”的承诺,尽管还注明许多无理由退货的条条框框,尽管商家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承诺,还是给了广大的消费者一个意外的惊喜,也给了消费者一个关于消费的说法,让广大的消费者看到了希望。这无疑是宁波消费史上一个大的突破。
我看到此报道,第一个反应就是,也许是商家华而不失装点门面的技巧,也许是商家的另一种促销手段,说是“无理由退货”还要加上许多理由,比如时间大多是7-15天,苏宁电器商场,有一个条款是空调没有拆封,没有拆封的电器如何知道其好坏?说是“无理由退货”还要加上这些条件,严格的说:应该是有条件的退货。商家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而作出的不得已的让步呢?还是欲盖弥彰?
第二个反应就是,“无理由退货”的路能走多远?会不会像学雷锋的活动一样,三月来了四月走?在3。15日子到来之前作的承诺,会长久吗?我想这需要时间的检验,时间是检验“无理由退货”能走多远的试金石。
第三个反应就是,“无理由退货”如果遇到一些“恶意退货”怎么办?商家面对无理由退货还是心有余悸,不敢真的放开步子面对承诺,还是遮遮掩掩的人为的定了许多退货的条件。然而,商家也有理由为自己的利益负责,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人们的道德观倒退了许多,“无理由退货”是柄双刃剑,它不光考验商家的诚信,同样也考验着消费者的诚信,是人性的一场大考,也是重塑整个社会文明素质的契机。“无理由退货”能否继续下去,不乐是商家的事情,也是全社会的事情,毕竟“无理由退货”在宁波地区商业界还是一件的新鲜的事情,也有的地方因为“恶意退货“宣告流产过,要想”无理由退货“持久的进行下去,需要全社会用诚信和文明来检验,“无理由退货”也是检验人性的试金石。
编辑: 朱宗建纠错:171964650@qq.com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