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开展的这项活动,应该不会给领导和公务员带来多大不便,对于其公务而言,大约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提倡节能从政府做起,的确能收到纲举目张之效——没有谁会在大白天让家里灯火通明。相反,政府机关倒常常是“窗外阳光明媚,窗内灯火通明”。有报道称,2005年,北京对全市48家市、区政府机构2004年的能源消费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政府机构的人均年用电量最高值相当于居民的19倍,办公室浪费之惊人可见一斑。
更大的能耗浪费是公车,我国的公车之多世人皆知,可尽管如此,“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期间,北京封存了大半公车,而丝毫未见影响官员办公。这充分说明,公车改革大有潜力。至少,从公务用车入手推行能源节约,大有可为。从这个意义上说,山东省领导步行上班也好,骑自行车或坐公交车上班也罢,仅仅是个象征,一个姿态而已。一年365天只开展一天这样的活动,于节能而言,意义实在有限。
于今年4月1日施行的《节约能源法》规定,国家实行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但如何将这一具有普遍性的法律具体化,似乎还任重道远。在能源危机日益严峻的当下,仅靠领导骑车上班一天之类的宣传和号召,而缺乏具体的制度以及监督、奖惩等可实际操作的办法,恐怕难以从根本上遏制政府机关长期以来形成的浪费恶习。当然,如果领导都能带头坚持步行或骑车上班,倒也不失为一个长效的宣传,可领导骑车上班又能坚持多久呢?(海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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