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祝颐
云南安宁市宝兴学校至少有五六十人不能参加中考,原来,因为成绩不好,两星期前,老师找他们做思想工作,劝他们放弃中考,直接到一所职业中学读书。不少学生后来想参加中考,但校领导以“报名时间结束”为由拒绝。家长称这是学校为升学率变相赶人。(6月18日《都市时报》)
虽然媒体年年曝光,道德舆论年年谴责,但是初中毕业班劝阻“差生”参加中考这种事,并不少见,好多地方都在这么干。对此,家长一针见血地指出:学校为升学率变相赶人。尽管学校不承认这一点,教育部门也表示学校出发点是好的。但无法改变学校受利益驱动,追求教育形象,歧视“差生”的事实。
毋庸讳言,在现行教育体制下,学生的考试成绩,是教育部门对学校,学校对教师,家长对学校进行评价的不可或缺的指标。学生考试成绩的好坏,升学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形象”与生源。作为一所初中学校,重视学生的中考成绩与升学率,本不难理解。但是,学校无权把学生分为三六九等,剥夺“差生”的中考资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尤其如此。教育被教育者异化成了“劝退”怪胎,上级教育部门竟还为学校辩解说“出发点是好的”,实在令人匪夷所思。笔者不觉对现在流行的“素质教育讲得轰轰烈烈,应试教育干得扎扎实实”这句话又有了新的认识。
俗话说,“十个指头有长短”,正是因为有成绩差的学生,才是考验教育智慧的绝好时机,教育好“差生”,给“差生”更多关爱,这也是学校的职责所在。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得好:漂亮的孩子人人喜欢,只有对丑孩子的爱才是真正的爱。剥夺差生参加中考的权利,不论解释多么冠冕堂皇,实际上都是对所谓“差生”的歧视与放弃。这种把“差生”当包袱甩的荒唐做法实际上甩掉了教育者的师德良心与教育责任。
中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正在形成,如果对成绩差的学生另眼看待,就此把他们逼出校门、逼向社会。这对不谙世事的孩子不仅是一种伤害,而且会影响他们的前途,改变他们的命运。虽然在目前的教育条件下,由于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不足,不可能满足所有的孩子上高中的愿望,但是孩子参与公平竞争的权利不容剥夺。
新《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而中考既是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验义务教育成果的重要形式。学校单方面剥夺“差生”的中考权利显然站不住。
其实,学习成绩只是衡量、评价学生的一个指标,决不是唯一的指标。在价值观念多元化的今天,学校更应该树立以生为本的理念,一切从学生的根本利益出发,让全体学生感受到学习的快乐和集体的温暖。而不是为了升学率与所谓的“教育形象”,侵犯学生参与教育竞争的权利。令笔者担忧的是,有多少违反法规、有悖师德的荒唐做法还在被一些学校沿袭呢?这值得有关部门深思。面对频繁上演的“劝退”闹剧,有关部门应该拿出硬措施,不能再任由学校任意为之,践踏教育法规与孩子的尊严。
当然,从长远来看,要真正杜绝“劝退”闹剧,还需要政府部门通盘考虑,先从招生体制与教育评价手段改革开刀,解决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两张皮的问题。建立健全教育监督机制,改革教育评价手段、淡化成绩观念,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营造公平、宽松的教育环境。否则,劝退“差生”仍有它顽固存在的市场理由。
编辑: 朱宗建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