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瑞明
6月19日,来自法新社的消息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员证实,已经对包括微软在内的多家全球性软件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这一报道无疑是8月1日国家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前的好预兆,可是话音刚落,国家知识产权局立即专门发表声明,否认参与调查微软等企业涉嫌垄断行为。并一再强调,该部门从未做过针对企业涉嫌市场垄断行为的调查,目前也没有开展这方面工作的打算。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声明遭来一片质疑,有的说,中国反垄断第一单不妨拿微软开刀,有的说面对微软垄断嫌疑不能错失良机,有的还严厉的说,中国的职能部门丝毫没把消费者利益放在首位,反倒动不动就响应保护这些国外垄断企业。但是面对公众的质疑,国家产权局毫无反映,没有只字片语对公众的质疑予以解答,这就不能不令人感到失望。
按照信息公开的原则,对于公众的质疑职能部门应该及时的进行回应,为什么不对微软进行调查,为什么说目前也没有开展这方面工作的打算。其根据是什么?国家知识产权坐得住,不能不说是信息透明度的欠缺,是政务公开的缺憾。
微软存在垄断应该不是个问题,从国内看,腾讯科技就“国内盗版与垄断”这一话题进行的调查显示,94.82%的网友认为,微软在中国存在垄断行为,这就是民意。从国外看,世界各国给微软开出了不少“罚单” 2004年3月,2006年7月欧盟分别两次对微软公司处以巨额罚款;韩国也不甘示弱对微软进行了罚款。就是在其得天独厚的国内,2001年11月1日美国司法部和微软公司达成了一项临时性协议,宣布就“美国诉微软公司垄断案”双方进行庭外和解。微软的垄断可说是不容置疑。
垄断的危害是巨大的,通过种种排他性控制,阻止竞争对手(含潜在对手)的进入,限制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阻碍技术进步,降低经济效率。其它不多说,从微软的软件销售价格看,在中国的价与在其本国的价相比,相差天远,在中国采取的是捆绑销售软件,不论你需不需要,用得上用不上,都必须按照它的指令搭车购买。这不仅是利用技术进行垄断,而且还隐含着变相的歧视。另外正版的昂贵价格,使不少人难以接受,必然会求助于盗版,我国盗版在一定程度存在,不能不说是与垄断价格有很大的关系。因而调查垄断,查处垄断不仅是保护我国民族软件发展的需要,也是打击盗版的有效途径,只有严格的依照反垄断法执行,才能使软件市场健康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目前,世界上已有80多个国家制定了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显得异常的重要,被称为“经济宪法”。国家产权局是反垄断法,打击盗版的职能部门,在垄断法正式实施之前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应该说是职责所在。而作出如此声明令人不解,更令人感到困惑的是,在公众质疑声中却还稳得住,坐的坦然。这种漠视,是对公众知情权的貌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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