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卿
备受关注的府谷县“7·03”事件波澜再起:7月5日,跳河司机尸体打捞上岸后,在运尸途中,家属与交警队在府谷县黄河桥头发生抢夺尸体,引起许多群众围观,有人趁乱起哄打砸警车,当地政府紧急启动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迅速控制局面,至7月6日凌晨1:30,局面得到控制。(见7月7日《西安晚报》)
在我印象中,司机违章后跳河者屡见不鲜,或许是一种本能,司机见到交警就象老鼠遇到猫一般,惟恐避之不及,因为一旦被当场拿获,结果可想而知,轻则罚款,重则投进看守所。自从新的治安处罚法实施以后,交警的权力可大了,司机只要违章,都有可能收到一纸行政拘留罚单,当然这要取决于司机的态度和交警当时的心情。
应当承认,交警们的工作异常辛苦,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他们不分酷暑严寒,风里来雨里去,功不可没,有目共睹。尽管如此,他们的工作仍不能为大众特别是众多司机所理解与尊重,警民之间矛盾与冲突不断,具体表现在许多司机不服交警处罚,或与交警捉迷藏,或发生暴力对抗,也难怪,如今确有某些交警背离了职业操守,随意执法、胡乱执法现象比比皆是,更有一些交警以敛财为目的,敲竹杠不成,索性狮子大开口,频繁开出罚单,且呈水涨船高之势,司机们苦不堪言,只好忍气吞声。
交警生硬的面孔、不合理的处罚制度,使得警民之间和谐尽失,水火不容。可见,司机们跳进黄河既有无奈,更有畏惧成分。如何化解警民之间的恩恩怨怨,怎样确保违章司机不再跳河呢?我觉得警方应拿出主动改进工作的诚意,对照检查自身的不足,征求、倾听广大驾驶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就如何公正执法、人性化执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只要情真意切,定能春风化雨,工作也就能得到老百姓的认可与支持了。
就府谷县“7·03”事件来说,趁乱起哄打砸警车的不法分子受到严惩理所应当,实属咎由自取。但我也不得不质疑同样受到处理的另外一类特殊人群,那就是参与现场执法的6名执勤人员,一条鲜活的生命消逝了,与他们的处置不当有关,显然有过失杀人之嫌,为何7名参与起哄、打砸警车者被警方带走了,而这6名执勤人员却仅仅停岗接受调查,如此轻描淡写的处理,就让我有点想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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