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旭初
近日,上海一家策划公司邀演员扮演毛泽东出现在一场会展活动上。记者从采访中获悉,该公司已经多次邀请该演员出席各种商业宣传活动。法律人士认为,利用伟人形象搞商业宣传是违法的。(7月9日新闻晨报)
不仅法律人士这样认为,连坊间百姓也这样认为。众所周知的法律常识,这家策划公司会不知道?明明知道却仍要“策划”,已是令人吃惊,而尤发人深省的是,如此“策划”,在这家策划公司已成家常便饭。显而易见,正是一次次违法了也没事,才有了明知还要继续故犯。
就事论事,这儿讲的只是一家策划公司的情形。举一反三,我们更能发现,因为违法不究而导致有法不依,在我们周围屡见不鲜,并且形成了恶性循环。比如名人明星做虚假广告,比如荧屏上幽灵一般,藏虚纳假的“挂角小广告”,比如肆意渲染性药功能等的“性节目”,早就有三令五申的喊停。然而“喊停”之后,却仍是喊而不停。就在近日,媒体还曝出一个地方电视台竟在新闻联播中插性病广告。
更有甚者,连一些地方政府也常常“闯红灯”。近年来严重的土地违法问题几乎都与地方政府有关,地方政府成了土地违法问题的主体。而另一个数据,也佐证了政府部门违法行政增多的事实:基层法院“民告官”案件近年大幅增长,而政府部门败诉率高则是一个普遍特点,有些地方甚至高达50%以上。
制度缺失,法律法律不健全,这些年常被一些地方一些人当作现成的说法。然而实际的问题是我们不缺制度,我们的许多法律法律,从严格程度上说,在世界上并不落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时时在讲,但看似滴水不漏的制度,看似严格周密的法律法规,一碰到实际问题就往往形同虚设,这不正是明知故犯成了家常便饭的缘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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