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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未来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7-10 07:33:36

  (六)坚决惩治腐败

  1、保持案件查办力度

  坚持有腐必惩,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着力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投标及违法转包分包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违规开发房地产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违规发放核销贷款的案件和资产处置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和股权变更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注意查处发生在垂直管理系统、垄断性行业和新经济社会组织中的案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新型权钱交易案件。严肃查处贿赂案件,既要惩处受贿行为,又要惩处行贿行为。

  2、深入治理商业贿赂

  继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运用刑事处罚、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等多种手段,严厉惩治商业贿赂行为。建立和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制度。完善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3、切实提高办案水平

  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正确使用办案措施,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监督;健全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案件监督管理和申诉复查机构,积极推进案件审理规范化建设。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以发现、取证、查核、突破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办案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案件线索信息库,实现市、县两级信访举报信息网络联网,切实提高反腐败工作的科技含量。

  4、健全查案协调机制

  加强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工商、税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案件证据相互移送和处理过程相互沟通制度,建立行政复议政府法制监督与行政监察的协调沟通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跨区域协作办案机制,进一步推进案件协调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加强追逃、追赃和防外逃工作。

  5、发挥查案综合功能

  通过信访调查、案件初核等途径,帮助党员干部澄清事实,充分发挥查案的保护功能。对典型案件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回访”制度,充分发挥查案的教育警示功能。加强对案件易发多发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规律研究,制定落实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充分发挥查案的强管功能。找准查办案件中发现的体制机制方面的漏洞,不断完善制度,充分发挥查案的促建功能。

  三、专项任务

  (一)提升廉政文化建设水平

  1、完善工作机制

  落实中纪委关于加强和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有关规定,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文化大市建设总体部署,健全廉政文化建设协调小组,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整合资源,提高效果,建立健全廉政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2、创新工作载体

  继续创建一批省级和市级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继续办好《中国廉政文化网》,定期举办中国廉政文化名人讲坛,积极开展廉政文化系列活动,积极探索廉政文化学科建设,大力实施“廉政文化创新工程”和“廉政文化精品工程”,不断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层次。

  3、深化“六进”工作

  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全面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落实《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深化青少年廉洁教育工作;结合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教育;围绕创建“廉洁家庭”,倡导文明风尚和清廉家风;结合建设“和谐社区”,开展社区廉洁文化创建活动;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农村传统文化活动,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以点带面,继续创建“六进”活动示范点,促进廉政文化示范圈(带)建设,研究制定规范工作意见,加快形成辐射效应。

  (二)强化廉情预警机制建设

  1、健全预警工作网络

  认真落实《宁波市廉情预警机制建设实施意见》和关于信息收集、信息分析、信息反馈、信息运用等配套实施细则,加强廉情收集工作,建立健全廉情预警联系站、直报点,组建廉情预警工作队伍,建立廉情预警信息库,全方位收集与反腐倡廉工作有关的信息。加强廉情分析,实行廉情预警信息综合分析和专题分析制度。

  2、完善廉情测评办法

  探索建立科学的廉情测评办法,充分运用干部考察考核、巡视工作、经济责任审计、责任制考核、民主评议、信访举报、纠风工作、效能建设、案件查处、问卷调查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把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党员干部廉政度、勤政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三位一体”的综合廉情指数。

  3、提高预警工作效果

  创新廉情预警方法,完善廉情预警分级管理制度,认真抓好“蓝、黄、红”三色预警措施的落实。坚持个体预警和单位预警相结合,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分别运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预警通知书、督办通知书、监察建议书和责任追究等方式对问题人和问题单位进行预警。坚持社会预警和决策预警相结合,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发布“廉情指数”形式开展社会预警,以专报形式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报告,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前瞻性和有效性。

  (三)完善“三重一大”保廉体系

  1、进一步加强重点部门保廉工作

  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内容,以部门领导、中层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为重点对象,加强对履行日常行政许可职能部门的保廉工作,防止审批腐败。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保廉工作,防止执法腐败。加强对司法机关的保廉工作,防止司法腐败。加强对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民政、食品药品监管和水电等事关民生的部门和垄断行业的保廉工作,防止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腐败。

  2、进一步加强重大决策保廉工作

  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规范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完善集体票决的程序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社会公示听证制度,努力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党委(党组)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建立完善落实重大决策责任制的规定》,建立决策绩效评价制度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3、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保廉工作

  建立重点项目廉政责任制,完善廉政合同、工程合同管理、联系单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强化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稽察制度和巡视制度。加强和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继续推进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及其他有限性、竞争性和垄断性公共资源的统一进场交易,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制度建设,实施严格的交易方案审核、信息发布、市场准入、资格审查、投诉处理、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和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完善市场监控体系,实现行政监督部门之间监管信息共享。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积极推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规范征地程序,规范征地补偿和安置标准。

  4、进一步加强大额度资金使用保廉工作

  规范财政预算和政府专项资金计划编制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审批程序,规范大额度资金支付管理,督促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使用资金。加强对公共基金、专项资金的监管和审计监督,建立重大活动资金监管办法,建立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推动公共工程和公共服务实行政府采购,健全供应商库、专家库、商品信息(价格)库,探索建立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

  (四)推进国有企业保廉促效工作

  1、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推进国有企业内部重组,减少管理层级,加强对全资、控股子企业的监管,强化母公司的战略管理、资本运作、结构调整、财务控制、风险防范等功能。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经营管理和监督之间的制衡机制。规范国有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议事规则。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财务管理、薪酬管理等制度,严格规范领导人员经营管理行为。建立国有产权代表报告制度。深化垄断行业改革。

  2、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

  研究制定宁波市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管理办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监事会的作用。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产收益上缴和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等制度。加强对经营管理者的业绩考核,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审计监督制度。完善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制度,加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机制,促进国有产权竞价交易。重点建设和推广应用信息监测系统,实现对全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动态监管。

  3、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

  研究制定宁波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行为。深入开展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切实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作风。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建立国有企业保廉促效长效机制

  健全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党风建设责任制,国有企业领导人每年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开展述职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年收入、职务消费和廉洁从业情况,接受评议和监督。制定宁波市国有企业惩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确保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积极探索民营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在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探索建立纪检组织。

  (五)深化基层廉洁工程建设

  1、完善工作机制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宁波市基层廉洁工程建设实施意见,以教育引导、制度保证、民主监督、农村改革、干部作风和奖惩机制建设为重点内容,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和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为主要抓手,紧密结合宁波实际,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区域化纪检工作,认真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基层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乡镇(街道)纪委对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协调,整体推进基层惩防体系建设。

  2、强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

  制定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办法,完善农村股份合作组织管理制度,严格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和资源的浪费。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意见》,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继续完善“村账乡镇(街道)代理”制度,积极探索村级财务管理新模式。完善农村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体系,加强对乡镇(街道)和村级集体经济的审计,切实强化村级财务监督。继续推进乡镇(街道)小型项目招投标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建制村和基层站所小型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

  3、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坚持以落实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为重点,大力发展基层民主。完善基层民主选举制度,着力解决农村选举中出现的贿选等不正常现象。深化村务、财务公开工作,继续完善基层民主听证、民主协商、民主恳谈等民主议事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乡镇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制度,完善重大村务公决等村级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全面推行村干部述职述廉、村民质询、民主评议等有效的民主监督形式。建立健全基层组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完善基层干部任前谈话、廉政谈话、信访谈话等制度。

  4、着力规范基层干部行为

  完善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和村(社区)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基层公务接待,倡导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公务接待进食堂制度,认真落实村级公务零接待。推进村(社区)干部的勤廉激励机制建设,加强政府对村级财政的扶持力度,逐步解决村主要干部工资由乡镇(街道)统筹和村干部的社会保障问题,注重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强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基层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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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