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卿
一个由8名外地男子组成的哈密瓜“走鬼”团伙近日占道乱摆卖,与城管部门对峙长达8天!更加猖狂的是,这一团伙面对城管执法人员的处罚毫不畏惧,甚至操起尖刀恐吓执法人员。(见7月9日《广州日报》)
占道经营历来为城管所不容,不仅影响城市交通,而且由于不断制造生活垃圾有碍市容观瞻。出于职责所在,城管人员使出浑身解数,加强综合整治,可效果常常式微,原因何在?一是摊贩们无固定经营地点,迫于生计,只好厚着脸皮摆摊设点,与城管周旋;二是城管人员执法缺乏人情味,往往采取没收经营器具和罚款措施,断了摊贩唯一的生活来源,致使摊贩产生严重的对立情绪和逆反心理。
在广州闹市做哈密瓜生意的8名外地男子,让城管很头疼,他们不仅肆无忌惮地在人行道上摆开地摊,而且还操起尖刀恐吓执法人员,暴力倾向明显,为了避免引起冲突,荔湾城管大队负责人准备买下他们的全部货物,应当说其文明执法的理念值得肯定。但我依然高兴不起来,城管到了这个份上,既无奈又丢人,城管束手无策,瓜贩就会得寸进尺,在对瓜贩们的嚣张气焰深感震惊、表示愤慨同时,我对某些城管歧视、中伤瓜贩的行为有话要说,从报道中我们得知,对待瓜贩一口一个“走鬼”,根本不把瓜贩当人看待,似乎他们生来就没有人格尊严,这种下意识砭损瓜贩的行为实在不应当。
当年,日本军队侵略中国,被国人视为日本鬼子,其痛恨、鄙视之情溢于言表,如今将我们的同胞以“走鬼”相称,实在不忍卒读,仅仅因为阻碍了城官执法,就被贴上“走鬼”标签,城管们的傲慢与偏见可见一斑。更糟糕的是,我们的媒体也失去辨别能力,跟着城管对瓜贩实施人格侮辱,令人悲哀无比。
瓜贩也是人,他们有人格不受侮辱、侵犯的权利,对他们无视城管规定,擅自占道经营,你有权加以制止,直至给以必要的处罚,但你无权骂他们是“走鬼”,否则就是对法制的漠视与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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