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伟
今年5月,贵阳市委决定将出缺的小河区、花溪区、息烽县、修文县等4区(县)党委书记,在市级机关、市直企事业单位、区(市、县)现任正、副县级领导干部中进行“公推竞岗”。7月7日,贵阳市正式公布,20名干部将同台竞争上岗,角逐4区(县)党委书记。(7月11日《人民日报》)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作为目标,要求扩大党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跳出干部工作来认识干部工作中的扩大民主。要把扩大民主,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加强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方式,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政治理念的重要内容;把扩大民主作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改进党管干部方式的有效途径。
毫无疑问,贵阳市在全市范围内“海选”县委书记既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个创新,也是扩大民主的有益探索,更是对十七大精神的深度解读和具体践行,不仅有利于调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人的积极性,更有利于以民心拥护、民意公认引导干部用权为民,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县(区)级干部作为党的基层领导干部,是一个地方工作的中坚,其人生态度、思想境界、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都会直接影响到全局工作和事业发展。长期以来传统的县(区)级领导干部任命制度,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新型合格领导干部的成长和任用,也给腐败提供滋生的土壤。以安徽为例,近年来曾先后有18名县(区)委书记腐败被查处,这其中又以“千万县令”陈兆丰最为“著名”。组织培养一名干部特别是县(区)级领导干部很不容易,他们走到违法犯罪的地步确实令人痛心,这不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党和事业的损失。
面对这18位“精英”的落马,至少可以说明我们的用人机制存在着极大问题。如对县委书记的任命,采取的大都是自上而下的考察任免制,一把手只需对上负责,上级满意,便安享高枕,权位无忧。这种相对还比较封闭的做法自然为权力寻租提供了细菌孳生的土壤和条件。
所以,“海选”县委书记,确保其权力在阳光下运作,不仅是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的要求。公推竞岗,其工作的好与坏、优与劣,对与错,交由群众去评说,优者上,劣者下,这既是对群众的尊重,求智于民、问计于民、取德于民,体现了执政为民的理念,也是对“一把手”的爱护,“海选”使他们倍加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倍加珍惜组织的厚爱和重托,倍加珍惜群众的信任和期待,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公正清廉的形象展示于社会,以加倍的努力投入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成绩证明自身的价值,其意境深远,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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