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根群
据网易(7月16日)报道:“从2005年开始,沈阳掀起一场“打黑风暴”,两年间,共打掉分别以郝万春、宋鹏飞、任世伟为头目的三个黑社会性质团伙,牵出21名涉案警员,从普通民警到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支队长、刑警支队长、特警支队长、多个公安分局的局长、副局长”。我们一定要看到这些涉黑警察虽然极少数,但其危害不可低估。
一是,助纣为虐,政治影响极坏。从总体上说,我们的公安队伍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但是也存在着一些蜕化变质分子,他们虽然身着警服,但却助纣为虐,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干出了吃里爬外,危害百姓的勾当,其性质恶劣、危害很大。因为现在一谈起“警察涉黑”就很容易使人们联想到过去的“警非勾结”,所以其政治影响极坏。这是我们绝对不能容忍的,必须全部拿下,绳之以法,不断纯洁我们的公安队伍。
二是,玷污荣誉,败坏警风。八年前,我们从新闻媒体看到沈阳市公安局在原局长杨加林的带领下,主持查办刘涌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和震惊全国以及辽沈地区的三八大案,他们打黑除恶、匡扶正义,为民除害,受到了社会普遍好评,赢得了民心。但是,原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建明,这位昔日的“打黑英雄”却成了黑社会的保护伞。在整个打黑除恶的两年间,共牵出21名涉案警察。这伙败类败坏了警风,玷污了警察的荣誉,实在发人深省啊!
三是,破坏经济,危害百姓。这些黑社会都是以打、砸、抢等武力为手段垄断市场。如2005年6月7日,沈阳市发生一起手持枪支、刀具等凶器打砸沈阳“盛强航空货运站”,导致2人死亡、4人重伤的案件,就是一些黑社会为了打击物流行业的竞争者,垄断该地的物流行业市场制造的。该地的一些警察因为从中得到了好处,就参与其中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结果是当地的老百姓遭了殃,什么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人民警察为人民等成了空话。同时冤、假、错案都有可能出现,使黑社会更加猖狂,人民群众就更遭殃。邓小平同志曾经告诫我们:“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得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邓小平同志的这段讲话太深刻了,我们一定不能低估警察涉黑对我们的社会造成的危害,必须从重、从快严厉打击这些充当黑社会保护伞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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