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瑞明
杭州电信规定:甲方(杭州电信)对于乙方(顾客)订购的服务只对应一个因特网接入端口和帐号,乙方不得使用一个帐号通过路由多机上网,不然甲方有权暂停服务,责任由乙方自负。(7月20日中新网)
中国网民队伍非常庞大,截至2月份,我国网民数达2.21亿人,超过美国居全球首位。而主导我国宽带上网服务的有两大固网运营商,即中国电信、中国网通,这两家公司在中国宽带市场上占有重要的市场份额。
我们的宽带费用与其他国家相比并不低,据一些专家称:我国的互联网使用资费至少有20%至30%的下降空间。这个数字显然很保守,即使这样高昂的利润空间,电信部门也感到很不满足,企望获取更多的利益。他们有很多理由,而且还有很多的招式,像封杀路由器强迫用户交易就是又一怪招。
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网络的依赖也不断加深,一户人家两台以至三台电脑上网并不新鲜。本来宽带经销商只要把接口接至到用户家中,至于用户需要连接多少台电脑,是否进行共享那是自己的私事,就如自来水出水口接到每户,他人要装多少个龙头无须干涉一样。强行规定只对应一个因特网接入端口和帐号,乙方不得使用一个帐号通过路由多机上网,显得有点霸道。
任何规定都应以法律为依据,而中国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允许或者禁止路由器使用。如果封杀路由器,禁止用户通过路由器共享上网,那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不符合等价有偿的原则,显失公平。再则,用户使用路由器上网,是在自我内部分配网络资源,并没有额外损耗电信的宽带资源。封杀路由器控制共享上网的规定于法于理都站不住脚。
封杀路由器的做法完全是从自身的利益考虑,限制一户多用,想得是可以令一家变几家,令一台变多台以此增加客户量。可是这增加的费用,用户能承受得了吗?如今上网费已经不凡,再增加一倍两倍,毫无疑问将给用户增加极大的负担。再则,如今网络并不是哪家能一统天下,除了电信还有网通,还有移动等等,这就是把用户往外推,想增加用户,到头来只能是减少用户,这损人又损已,是非常不明智的做法。
在如今科学技术异常发达的状态下封杀路由器是封不住的,一些电脑高手早就有了破策之计。电信业要想做强做大,在竞争中夺胜,只有靠服务,靠质量,靠价格的优势,靠霸王条款来限止用户,拆解用户,到头来只能适得其反,“羊肉没吃到惹来一身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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