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登封市一位收废品的农民李怀周,近日牵头联合乡亲和部分市民,悄悄地为登封市委书记张学军立了一块功德碑,颂扬张书记主政登封以来的“功德无量”,其中不乏“嵩岳巍巍,颍水泱泱”、“赫赫伟绩,惠泽八方”这样的“美词”(7月22日《东方今报》)。
其功巍巍,勒石以记。这是古人对有功之人最高的赞誉。一位农民立碑盛赞市委书记的“无量功德”,有人肯定,说是农民朴素感情的表达;有人批评,说是有违公民意识和法治理念。有人则撰文称,对这种民意,不妨容忍,因为这是“解放表达”的需要。
解放表达,源于人民日报的评论《解放思想,先要解放表达》,这自然没错。问题是,我们首先应该解放什么“表达”,或者说我们当下最应该容忍什么样的“表达”。我以为,无论如何不会是“歌功颂德”式的“表达”。所谓“解放”,先得有“不自由”,但在我们的生活中,普通百姓感恩戴德、歌功颂德、送锦旗甚至磕头下跪式的“表达”,有人让他“不自由”了吗?而本该为人民服务的有些“公仆”不也是来者不拒且心安理得吗?不然,温家宝总理何以一再纠正群众对自己和政府工作的“感谢”,而反过来感谢群众呢?
那么,我们应该首先容忍或者说提倡什么样的“表达”呢?自然应该是对官员质疑批评的“表达”。这一是因为,官员本就是为群众服务的,服务好了,是其本职,用不着“感谢”,更不必立碑歌颂;服务不好,则必须受罚挨批。二是因为,就像哲言所云:若批评无自由,则表扬无意义。对官员质疑批评的“不自由”,让李怀周的“歌功颂德”更像是企图伸张权利而无力的一种“曲线自救”。
对为己而立的“功德碑”,张学军表示:“我在登封做的工作都是我应该做的,立碑不好,不应该搞个人崇拜”,并表示“应该把碑拉走”。有此认识,难能可贵。但假定一下,如果有群众“表达”的不是歌功颂德,而是质疑批评,不知道张书记还会不会有如此见识和“胸怀”。倘若有,也就是说,公民首先有了质疑批评官员的“表达”自由,那我才不会怀疑一个公民“歌功颂德”式“表达”的真实性和朴素性,那时候,再呼吁容忍这样的“表达”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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