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瑞明
昨日,河南郑州文化路派出所为城中村管理混乱支招:每家聘请一名保安看门,给租房者发牌,进出登记,小偷就没机会作案了。(8月28日《河南商报》
每家有一名保安守卫当然好,这等于有个“铁将军”把门,无忧无愁,但是这个建议可能实施吗?
保安员不是画得门神,花上几块钱就能买得到,想贴那就贴那,一个保安员的身价按照一般标准每月最少得一到二千元,一天二十四小时在家守卫,还得吃,还得专门设个保安屋让其守,这一般的家庭那能承担的了,就算是承担的了,偷盗现象不可能每天每个家庭都会发生,而保安的费用每日必出,与小偷盗窃的物件相比,甚至付出更为甚大,这种得不偿失的买卖有谁会去做。
警察是公众的保护神,预防犯罪,抓拿盗者是应尽的职责,如果每家每户都要聘请保安保安全,那要派出所干嘛?再说,警察各种支出费用也是纳税人承担的,如果还需再花钱聘请保安,这不变相加重了群众的负担。
建议每家聘请保安,说明当地的治安情况非常不尽人意,不是小面积,而是大面积,到了派出所都管不了的境地。从另一个侧面又表明,当地派出所对治安秩序治理缺乏信心,预防和破案拿不出有效的措施,已经到了无法胜任保驾护航的境地,这其实是一种懒政的思维。此言论一出,势必给当地的公民带来担忧,在这样的语境下,有谁能感到安全,有谁会能放心。
要防止偷盗案件的发生,要保一方平安,治安管理者应从自身多找原因,在预防措施上,在案件盘查上,在破案速度上下功夫,同时教育市民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增加防盗常识,而不是提出不合情理,不合实际的“每家每户配保安”。
编辑: 张晓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