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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小偷”,也不能无视其权利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08-08-30 08:26:33报料热线:81850000

  王志顺

  前晚8时许,在东莞寮步镇横坑管理区某购物广场聚集的人群中央,只见3名年轻女子被剃了光头,脖子和脸上有数条红血印,脖子上还沾着碎发。原来她们被购物广场的保安怀疑并证实了偷了商场的月饼。目前,当地派出所已介入调查此事。(《广州日报》8.29)

  小偷的确可恨,原因是小偷小摸犯不了大法不说,还常常由于其行动诡秘,偷窃手段高明,让人盯不胜盯,防不胜防。尤其是出入各大商场、超市的小偷,即便是很多商场、超市安有监视器、报警器等“道高一尺”的防窃装置并加强保安力量,也很难让“魔高一丈”的小偷们遁形。令一些商场、超市经济损失惨重。例如这家购物广场,开业仅两月累计就被偷走价值上10万元的货物。可见小偷是多么的疯狂和可恨。

  应该说,购物广场频烦遭遇偷窃,肩负其保安任务的工作人员一定不会很轻松,一定是暗自下定决心甚至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抓几个小偷让其出出丑,同时证明自己并非无能。问题是,抓小偷是购物广场保安人员的职责所在,保护购物者的安全和购物广场的商品不被偷窃也是对保安的要求。但将小偷抓到后将小偷的头剃光并进行示众,显然是一种越权。在严重地侵犯了3名年轻女子的名誉权和严重侮辱她们的人格的同时也多少暴露了商场对保安人员基本的法制常识教育的缺失。毕竟,只要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清楚,即便某人犯了死罪,其名誉权和人格权任何人也不得侵犯,都受到法律保护,何况新闻中提到的3个年轻女子只是个小偷,何况是否是小偷,也得交由公安部门调查清楚才能确定并对其作出何种处理的决定。凭什么这家购物广场的保安人员不仅绕开公安部门,甚至将其削发示众,是谁给了他们的权力?

  不过,我觉得,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在朗朗乾坤下,发生这起严重侵犯3名当事年轻女子的名誉权和侮辱人格尊严的事件,也不能一味地将板子打在保安人员身上。毕竟,保安只是这家购物广场雇来的“看家狗”,干什么不干什么怎样去干,他们一切都得听“主人”的。因此,建议公安部门介入调查此事之时,也应该拿这家购物广场的负责人是问。这样,方可既治标也治本。否则,类似事件将不可避免的再次发生。

编辑: 陈捷纠错:171964650@qq.com

即便是“小偷”,也不能无视其权利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08-08-30 08:26:33

  王志顺

  前晚8时许,在东莞寮步镇横坑管理区某购物广场聚集的人群中央,只见3名年轻女子被剃了光头,脖子和脸上有数条红血印,脖子上还沾着碎发。原来她们被购物广场的保安怀疑并证实了偷了商场的月饼。目前,当地派出所已介入调查此事。(《广州日报》8.29)

  小偷的确可恨,原因是小偷小摸犯不了大法不说,还常常由于其行动诡秘,偷窃手段高明,让人盯不胜盯,防不胜防。尤其是出入各大商场、超市的小偷,即便是很多商场、超市安有监视器、报警器等“道高一尺”的防窃装置并加强保安力量,也很难让“魔高一丈”的小偷们遁形。令一些商场、超市经济损失惨重。例如这家购物广场,开业仅两月累计就被偷走价值上10万元的货物。可见小偷是多么的疯狂和可恨。

  应该说,购物广场频烦遭遇偷窃,肩负其保安任务的工作人员一定不会很轻松,一定是暗自下定决心甚至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抓几个小偷让其出出丑,同时证明自己并非无能。问题是,抓小偷是购物广场保安人员的职责所在,保护购物者的安全和购物广场的商品不被偷窃也是对保安的要求。但将小偷抓到后将小偷的头剃光并进行示众,显然是一种越权。在严重地侵犯了3名年轻女子的名誉权和严重侮辱她们的人格的同时也多少暴露了商场对保安人员基本的法制常识教育的缺失。毕竟,只要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清楚,即便某人犯了死罪,其名誉权和人格权任何人也不得侵犯,都受到法律保护,何况新闻中提到的3个年轻女子只是个小偷,何况是否是小偷,也得交由公安部门调查清楚才能确定并对其作出何种处理的决定。凭什么这家购物广场的保安人员不仅绕开公安部门,甚至将其削发示众,是谁给了他们的权力?

  不过,我觉得,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在朗朗乾坤下,发生这起严重侵犯3名当事年轻女子的名誉权和侮辱人格尊严的事件,也不能一味地将板子打在保安人员身上。毕竟,保安只是这家购物广场雇来的“看家狗”,干什么不干什么怎样去干,他们一切都得听“主人”的。因此,建议公安部门介入调查此事之时,也应该拿这家购物广场的负责人是问。这样,方可既治标也治本。否则,类似事件将不可避免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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