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瑞明
互联网的日新月异,电脑的普及。网络越来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工具。据统计:截至2008年2月份,我国网民数达2.21亿人,超过美国居全球首位。即时、互动为特点的网络传播方式,为公众表达民意、参与经济社会及政治生活,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的舆论平台。
网络正日益改变我们的生活,改变着人的思维方式。从网络中可以最快捷的了解新动态,掌握新的知识,能从中得到乐趣,产生新的动力。互联网越来越凸现其表达民意和制造舆论的优势,许多网民通过网络新闻的时评、论坛、社区等方式相互交流观点,在网上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空间,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强烈关注。但网络是个虚拟世界,在这个大千世界里,象其它任何事物一样也不可避免出现一些问题。
网络是相对自由的场所,在那里人们往往用得是化名,网民可以在其中表达自己的在现实中有所顾忌的语言,口无遮掩,言无禁忌去议,去谈,假如不掌握分寸,不遵守一定的规则,很容易出格,造成对社会和他人的伤害,现今网上出现的一种“人肉搜索”,虽说有些出于正义,出于道德,但是其中不少涉及到暴露他人的隐私权,造成对他人的伤害。
人肉搜索,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众人参与,捕捉信息效率极高,而且大多中靶。如:“虐猫”事件,公布不到6天网友从茫茫人海中如剥茧抽丝般的把当事人“揪”了出来。如:“铜须”事件,公布不到5天就找到了“铜须”,等等。“人肉搜索”产生的伤害程度极大。如:“铜须”成为学校的“名人”之后,他只能躲在家里,不敢回校,也不敢见朋友,每天还要接上无数个骚扰电话。如:重庆某学院大三女生“Die豹”(网名)因在网上发表“第一次在重庆本地感受到地震,很舒坦”等言论,被网民指责“没人性”,其个人资料被“人肉搜索”后,她被迫选择休学,在此网络匿名表达被滥用。
人肉搜索,看似出于一种正义,谴责的是一种不良行为,但一部分网民的言行,并非基于公平正义的道德理念,而是出于窥探他人隐私,或通过某一事件使自己内心的不满情绪得以宣泄,还有不少参与者是怀着一种唯恐天下不乱的看客心理,他们通过发布追杀令、曝光令等行为,叫嚷“以键盘为武器砍下他的头,献给受害者做祭品”;呼吁全社会封杀当事人;把原本正常的争议和批评就有可能解决的问题,演化为言论暴力和道德审判,结果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网络是虚拟世界,但它并不虚拟,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已经产生极为密切的互动,现实中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都会在网络世界里反映出来。和现实生活一样,网民上网有追求自由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力,同时又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说只图一时痛快,什么话都说,什么隐私都去抖漏,那么,你能说人家,人家也能说你,你能挖掘人家的隐私,人家也可以挖掘你的隐私,如此,网络秩序就会乱,就难以安宁,人人都感到自畏,就没有自由可言,如果到了此种境地对谁都不利。
网民对待网络应与对待现实一样,设身处地,讲求自律,尊重他人,平等待人。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为自己的语言负责,为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作为网络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杜绝有害行为、违法行为,作为执法部门应视网络造成对个人的危害与现实中造成的危害同等相看,以保持网络的纯净,和保障互联网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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