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登贵
近期,有一条新闻引起媒体的争议。事情发生在8月22日。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外科主任靳春来、医生宋海鹏因为拒收病人“红包”,分别得到市卫生局局长颁发的奖金1000元。此事经《济南日报》报道后,引起了网上和一些都市报的质疑,其中8月26日《扬子晚报》一则时评的观点,最有代表性,文章不长,全录如下:
“医生退了红包,卫生局长却送上红包,此奖谬矣!其一,医生收受红包,有损职业道德。近年来有关部门已出台各种措施,禁止医生以任何方式收受患者红包,一旦发现医生有违规行为,必予严厉追究,直至取消其从业资格。两名医生不收红包天经地义,没犯错误,是本该做到的事,局长大人干嘛送红包?岂非让医生犯错!其二,局长给医生奖红包,固然不是医患双方,但其实质仍然是变相的发还红包。如果每退一个红包都要奖个红包,不知局长大人奖得过来吗?局长大人别横插一杠,把本来的好事给弄糟了。”
这篇短论反对给拒收红包的医生以奖励,主要理由是拒收患者红包是医生“本该做到的事”。这理由听起来非常成立。本该做到的事做到了,理所当然,不值得表扬奖励。工人上班不迟到早退,是应该做到的,难道也要表扬奖励?教师教书育人拒收学生礼物,是应该做到的,难道也要表扬奖励?警察维护社会治安,及时侦破案件,是应该做到的,难道也要表扬奖励?政府官员为民服务,拒绝吃请,不收贿赂,是应该做到的,难道也要表扬奖励?企业生产合格产品供应市场,是应该做到的,难道也要表扬奖励?照这篇文章作者的观点推理,无论何种职业的从业者,只是做了他们应该做到的事,就不该表扬奖励。
从理论上说,我完全同意这篇评论的观点。应该做到的事,其实就是职业的底线。做到了是应该的,做不到就是失职、失责,应该予以追究。但是,从实际存在的情况出发,我又不完全同意这篇文章的观点。
工人上班不迟到早退是应该做到的,可是,当出现一个车间100名工人中,99人经常迟到早退,只有一人从不迟到早退,那个从不迟到早退的工人就应该表扬奖励。教师教书育人拒收学生礼物是应该做到的,可是,当出现大多数教师不认真教书育人,而是千方百计为自己谋取额外利益时,少数依然认真教书育人拒收礼物的教师,就应该表扬奖励。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及时侦破案件是应该做到的,可是,当很多公安部门不能及时侦破刑事案件,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威胁时,能及时侦破案件的部门就应该表扬奖励。政府官员为民办事不吃请不受贿是应该做到的,可是,当吃请、受贿成了不少官员办事的潜规则时,拒绝吃请受贿的官员就应该表扬奖励。企业生产合格产品供应市是应该做到的,可是,当很多企业生产劣质产品坑害百姓时,不生产劣质产品的企业就应该表扬奖励。就是说,在大多数或很多人守不住道德底线的情况下,守住道德底线的,就是先进分子,就可以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对他们给以表扬奖励,是为了引导大家向他们看齐。笔者不清楚济南市医生们收受红包的情况有多严重,如果那里的医生收红包比较普遍,而且屡禁不止,那么,给拒收患者红包的医生以表扬奖励(发奖金只是表扬奖励的一种形式),正是重建医生职业道德所需要。
做任何事,都不能从抽象的理论出发,而应从实际存在的情况出发。这就是实事求是。经济发展要实事求是,道德建设也应当实事求是。实际上,道德的底线已经下移,你还用以前的标准作为评判的依据,那就脱离实际了。其实,这位卫生局长真正应该受到指责的,倒不是他给拒收红包的医生发了奖金,而是他怎么会把医生们的职业道德降低到如此地步?就像一个车间,99%的员工迟到早退,车间主任不得不对唯一一位不迟到早退者进行表扬奖励时,如果我是厂长,就不是批评他不该表扬那个员工,而是责问他,怎么把一个车间管理成这副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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