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王巍 通讯员吴婧)记者日前从宁波市质监局获悉,宁波市民举报生产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经查证属实,举报有功人员最高可获10万元的奖励。
为严厉打击在食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质量违法行为,加大对生产领域行业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排查、打击力度,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产品质量违法犯罪活动,宁波市质监局日前对原《举报产品质量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实施办法》进行了补充修订,进一步加大了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力度,同时增加了举报行业性严重质量问题的奖励办法。
据了解,自即日起凡举报:生产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无证生产食品且存在掺杂使假等质量违法行为,非法制造特种设备、改装常压锅炉作承压锅炉使用以及其它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严重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由原来的分4个奖励等级一律提高到按最高等级给予奖励,同一案件的举报按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比例最高可获10万元的奖励。此外,举报行业性严重质量安全问题,尤其是行业中带潜规则特征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一经查实,立即给予5000元-10000元的奖励。
宁波质监部门表示,市民一旦发现产品质量违法犯罪活动可立即拨打质监“12365”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质监部门将在第一时间查清违法事实。据悉,市质监部门为鼓励和保护群众举报质量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将对举报信息实施严格的保密措施,并简化举报奖励报批手续,及时兑现奖励承诺。
编辑: 王巍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