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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10月2日消息(记者孙世云)《水浒传》里有段著名的故事,李逵回家探母,路上遇到了冒充自己形象抢劫的李鬼,于是乎就发生了一段有趣的故事。往事越千年,这段故事的现代版前些日子又在宁波市镇海区发生了。
外来务工人员郭伟,在打工一段时间后,觉得工厂里做工甚是辛苦,想干点来钱快的生意。思来想去,拦路抢劫来钱最快。但是自己又不是郭靖,遇到被害人反抗很容易被抓获,于是就想出了冒充警察抢劫的好主意。郭伟于是去黑市上购买了手铐、警用电棍和假警官证,工具准备好,生意就开张。
2008年4月17日20时30分许,郭其伟携带手铐、电警棍等警用装备及刀具窜至镇海区庄市街道光明工业区“做生意”,这时他看到路边停了一辆车,于是就上前把警官证一亮、手铐一晃,要车内的两人下车接受检查。两被害人刚下车,郭伟就用手铐将两人铐住,然后抡棍就打,打了几下就跟被害人要钱,最终劫得现金人民币1 000余元、价值人民币500元的手机1部。
生意开门红,郭伟乐滋滋,这个地方果真是宝地,以后就在这里继续干这一本万利的好买卖。2008年4月20日晚,郭伟携带工具又窜到宝地抢劫。这个地方也果真生意好,又有一辆车停在路边。郭伟二话不说,手铐、警官证一亮,要求车内的人下车接受检查。车内的人也乖乖出来,郭伟刚要上前铐人,没想到,下来的人也掏出手铐,迅雷不及掩耳将自己铐住。郭伟这才明白,自己假冒警察抢劫、抢到了在这里蹲点守候的真警察头上,简直就是自投罗网。本案由镇海区人民法院审理完毕,最终郭伟被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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