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三江口时评  >  快评热论
阻止奥运冠军随地小便,找踹呀?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08-10-11 12:12:56报料热线:81850000

  毕文章

  奥运冠军,星光闪烁,魅力四射,万人敬仰,就是做点出格的事情,大家也会睁只眼闭只眼,装聋作哑不予干涉。可是,有人居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竟然敢阻止奥运冠军随地小便,那他可真是三伏天穿皮袄——不识时务,奥运冠军岂能善罢甘休?他必定是踹你没商量。

  10月9日晚11时许,奥运乒乓球冠军王皓酒后失态,在西直门附近的腾达大厦门前停车场欲随地小便,遭到制止后与停车场保安发生冲突,连踹对方4脚,警察赶到后将其带离。(新浪娱乐10月10日)

  腾达大厦的保安,我说你们真是狗眼看人低,你们经常看乒乓球比赛,一眼就认出酒后失态的男子是王皓,你们怎么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阻止奥运冠军随地小便呢?难道你们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非常严重吗?王皓可不是省油的灯,他是吃生米长大的,不会惯着你们长肉,当时就火冒三丈,跑跳如雷,口中大嚷着自己就是王皓,打你们能怎么着?王皓一点都没客气,争执过程中连着踹了你们4脚。我对王浩佩服得到了五体投地,无以复加的地步。看看人家,一个奥运会男子乒乓球团体冠军,跆拳道的功夫竟然也如此了得。我郑重推荐他参加“酒后跆拳道”世界大赛,一定能获得世界冠军,为有着五千年文明的祖国争光添彩,名扬世界。

  腾达大厦的保安,你们太落伍啦,没有利用好这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你们凭什么断定人家王浩是随地小便呢?他还没把命根子拿出来嘛,只是把裤子解开了,说不定人家是命根子发痒,想要挠一挠呢。什么?他把命根子掏出来啦?那也不能就因此而断定人家要随地小便吧?他说不定是想要手淫呢。你们没有证据千万不要乱说,小心人家告你们诽谤啊。退一万步来说,人家王浩真的是随地小便啦,那又怎么样?偌大的北京城,奥运冠军到你们那里随地小便,是给你们面子,你们应该感到高兴才对,怎么能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呢?你们可以立一块牌子,写上:“奥运冠军小便处。”正所谓“古有‘齐天大圣到此一游’,今有‘奥运冠军随地小便’”。如此一来,你们那里想不红火,恐怕都不行了吧?

  俗话说:“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这句话真的是井底雕花——深刻啊,从王浩这件事情上,我对这句话有了更直观的感受。打阎崇年一个嘴巴者被判15天拘留;王浩连踹保安四脚屁事都没有,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这让老百姓到哪里去说理呀?尊敬的执法者,你们真的把我搞糊涂啦,请问,这两件事情是发生在一个国家吗?都是依据的一部《治安处罚法》吗?试问,连法律都成了某些人手中的橡皮泥,想怎么捏就怎么捏,那么,还会有人畏惧法律吗?还会有人相信法律吗?还会有人遵守法律吗?这样的问题难道不应该引起我们的深思吗?

 

编辑: 张晓纠错:171964650@qq.com

阻止奥运冠军随地小便,找踹呀?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08-10-11 12:12:56

  毕文章

  奥运冠军,星光闪烁,魅力四射,万人敬仰,就是做点出格的事情,大家也会睁只眼闭只眼,装聋作哑不予干涉。可是,有人居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竟然敢阻止奥运冠军随地小便,那他可真是三伏天穿皮袄——不识时务,奥运冠军岂能善罢甘休?他必定是踹你没商量。

  10月9日晚11时许,奥运乒乓球冠军王皓酒后失态,在西直门附近的腾达大厦门前停车场欲随地小便,遭到制止后与停车场保安发生冲突,连踹对方4脚,警察赶到后将其带离。(新浪娱乐10月10日)

  腾达大厦的保安,我说你们真是狗眼看人低,你们经常看乒乓球比赛,一眼就认出酒后失态的男子是王皓,你们怎么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阻止奥运冠军随地小便呢?难道你们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非常严重吗?王皓可不是省油的灯,他是吃生米长大的,不会惯着你们长肉,当时就火冒三丈,跑跳如雷,口中大嚷着自己就是王皓,打你们能怎么着?王皓一点都没客气,争执过程中连着踹了你们4脚。我对王浩佩服得到了五体投地,无以复加的地步。看看人家,一个奥运会男子乒乓球团体冠军,跆拳道的功夫竟然也如此了得。我郑重推荐他参加“酒后跆拳道”世界大赛,一定能获得世界冠军,为有着五千年文明的祖国争光添彩,名扬世界。

  腾达大厦的保安,你们太落伍啦,没有利用好这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你们凭什么断定人家王浩是随地小便呢?他还没把命根子拿出来嘛,只是把裤子解开了,说不定人家是命根子发痒,想要挠一挠呢。什么?他把命根子掏出来啦?那也不能就因此而断定人家要随地小便吧?他说不定是想要手淫呢。你们没有证据千万不要乱说,小心人家告你们诽谤啊。退一万步来说,人家王浩真的是随地小便啦,那又怎么样?偌大的北京城,奥运冠军到你们那里随地小便,是给你们面子,你们应该感到高兴才对,怎么能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呢?你们可以立一块牌子,写上:“奥运冠军小便处。”正所谓“古有‘齐天大圣到此一游’,今有‘奥运冠军随地小便’”。如此一来,你们那里想不红火,恐怕都不行了吧?

  俗话说:“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这句话真的是井底雕花——深刻啊,从王浩这件事情上,我对这句话有了更直观的感受。打阎崇年一个嘴巴者被判15天拘留;王浩连踹保安四脚屁事都没有,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这让老百姓到哪里去说理呀?尊敬的执法者,你们真的把我搞糊涂啦,请问,这两件事情是发生在一个国家吗?都是依据的一部《治安处罚法》吗?试问,连法律都成了某些人手中的橡皮泥,想怎么捏就怎么捏,那么,还会有人畏惧法律吗?还会有人相信法律吗?还会有人遵守法律吗?这样的问题难道不应该引起我们的深思吗?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张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