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
10月17日,贵州铜仁地区公安局召开学习德江县公安局成功处置一中学生自缢死亡事件动员大会,号召全区公安机关深刻领会各级领导批示的精神实质,认真学习德江县公安局的成功经验。会上,铜仁地区公安局决定为德江县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奖励1万元,对相关单位和有功人员报请公安部、省公安厅记功表彰。(《贵州都市报》10月19日)
许多网友认为,德江县公安局成功处置一中学生自缢死亡事件不过是份内的事情。不过,我更关心,同样是处置中学生的自杀死亡事件,为何在瓮安就酿成了一起重大恶性群体性事件,而在德江县,尽管也有上千名的群众围观,但最终却是成功化解,并没有成为恶性群体性事件。
及时迅速地召开新闻发布会,详尽地解释,进行信息公开,是“德江事件”成功处置的重要原因。“德江事件”发生后,德江县公安局在德江一中多媒体教室召开了有县直部门负责人、新闻单位、教师、学生代表、社区居民和死者亲属参加的案情通报会,对魏文杰自缢死亡情况作了详尽的讲解和分析,说明了不予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之后,又通过当地报纸、电视等媒体作了广泛报道,让更多群众及时了解真相。反观“瓮安事件”,在事情发生后,瓮安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却主要以“围追堵截”为主,动用警力强制群众接受结论,而不是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一再错失良机,使得遥言满天飞,最终事态不可收拾。
事实证实,在群体性事件发生之初,当事人、民众最渴望的就是得到真相,真相难求,遥言才会满天飞,才会让引发群体性事件。由中立的机构主动进行信息公开,是消弥当事人、民众猜疑的最有效方法,也是化解群体性事件最好良方。近些年来,政府和公安机关运用新闻发布会进行信息公开化解了不少群体性事件。比如最近的哈尔滨“10·11”伤害致死案件,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在针对社会上的传言,在周末还及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来通报案情,澄清事实。
对于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并不在于使暴力,使用信息封锁,而是要进行及时的信息公开,消除民众的猜疑。但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健全民主、厉行法治,要让民众能有一个寻求公平与正义的平台,使得多元化的利益诉求能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如此,才能化解社会的暴戾之气,才能让政府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才能避免动辄成千上万的“无直接利益相关”的民众进行围观、发泄不满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编辑: 张晓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