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1月28日电(记者岳德亮)为防范欠薪事件,确保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浙江省政府28日与所辖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责任书考核期为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受国内外发展环境影响,今年以来浙江经济增长势头趋缓,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盈利能力下降,亏损面扩大。一些企业出现了拖欠工资行为,甚至还不时发生企业主恶意欠薪、卷资逃匿现象。据了解,截至11月15日,今年以来浙江省已经发生企业欠薪逃匿案件351起,涉及劳动者2.1万人。
浙江省政府在责任书中指出,各地的目标是“三个确保”,即确保春节前本辖区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年度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年度不发生因欠薪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表示,保证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是各级政府必须完成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实打实的“一把手”工程。省内各地要采取相应的形式,进一步将职责任务细化落实到基层政府,并督促基层政府根据属地关系,逐个与辖区企业签订落实无欠薪工作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因执法监管不力、工作失职渎职,导致管理混乱,甚至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地区,将严肃追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并对各市政府年度政绩考核和“平安浙江”考核实行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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