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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拖着不收房租 公证帮助租房人“保管”
2008-12-04 14:39:00 稿源: 《成都日报》  

  提到公证,大多数人只知道在开奖、摇奖、买房过程中需要办理公证,却不知道身边发生的许多重大民事法律行为原本是可以通过公证法律手段来化解、杜绝其风险或者使相关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点。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类经济、民事活动的日趋频繁,经济纠纷或者经济纠纷潜在风险也随之日益增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越来越多的面临新的挑战。许多自然人及法人、其他组织在交易的过程中必然都会面临各种交易风险,游走在纠纷的边缘地带,当遇到这些问题的时候,是否想过可以通过公证法律武器,进行有效防范呢?

  本期法律讲堂,我们邀请到了成都市蜀都公证处主任助理张向东作客法律讲堂,来为读者分析讲解公证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可以发挥重大的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事情。

  赖着不给房租

  证据保全化解房东忧虑

  王某一直经营出租房屋生意,今年“5.12”汶川大地震后,一个租他房屋的朋友连续4个多月未交付房租就外出未归,直今无法找到其人。

  出租房空着,又收不到租金,房东王某十分着急,为了避免房租损失继续扩大,王某打算自行打开出租房的门,将房客东西清理一下,重新出租出去。同时,王某又担心,哪天房客回来说贵重东西丢了找麻烦。最后,律师指点他,“首先不要自己单独清理房客的东西,如果房客回来说房子里有贵重物品,房东是很难应对的。可以请第三者到场清理房客的东西,如村委会、居委会、派出所等,这样可以让第三者作为见证,并在物品清单上签字盖章,以避免房客取东西时无理取闹。为保险起见,可以在清理房客东西时,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

  根据律师的建议,王某找到了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准备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公证员认为,作为一般的租赁合同,因为承租方与出租方已经签订了书面承租协议,拖欠租金长达4个月之久,这已属于明显的违约行为,承租方的违约行为可以说明其已不能履行合同或其不愿继续履行合同,致使出租方获取租金收益的权利受到损害。

  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受理了王某公证申请后,指派两名公证员,在王某、其住所地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及其聘请的拍照人员、摄像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公证员依法监督了他们现场清理出租房的全过程,将出租房内的物品现状,通过公证证明的方式加以固定,最终形成了公证书。为王某以后的谈判或诉讼作好了充分的准备。

  就在王某清理房客房间后的两个星期,租房人回来了,鉴于房东提前进行了公证保全证据,租房人缴纳了拖欠的房租,没有再找房东取闹,双方的租赁纠纷圆满解决。

  提存公证让租房人消除违约风险

  房东恶意不收房租公证处帮房客“收租金”

  刘女士租了沈某家临街11平方米的门面,用来经营快餐店。当初,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的房屋租金为每月6600元。快餐店颇有特色,口感出众,加之刘女士待人和气,菜鲜且量足,生意也就越来越红火。

  看见人家生意红火了,房东沈某心生悔意,认为自己当初与刘女士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太低了,便找到刘女士要求其将月租金从第4个月起由每月6600元增加到8000元。

  房东突然提出要涨房租,刘女士没有同意,告诉房东“当初有合同在先,应该执行房屋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价格,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双方协商未果,暗中有人指点房东沈某,在刘女士按期交付房租的时候,沈某就故意外出不收刘女士的房租,意图故意造成刘女士不按期交付租金的结果。房东沈某并准备以逾期支付房屋租金为由,追究刘女士的违约责任,以此达到中止房屋租赁合同的目的,以便另寻新的承租户,以此提高房屋租金的目的。

  “房东不收房租,怎么办啊?租赁合同未到期,就要赶我走。”刘女士一边要应酬生意,一边又为房东不按时收房租而焦头烂额。好在刘女士的儿子正在读大学,懂一些法律常识,看出了房东沈某的意图,建议父母赶紧去公证处求助。

  刘女士心急如焚地来到了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向公证员讲述了“房东不收房租”的奇怪遭遇。公证员了解情况后,告诉刘女士:“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债务清偿期限届至,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收领债务的,公证处可以根据债务人的申请依法办理提存公证。”

  刘女士就此向公证处依法办理了提存公证,每个月到了缴纳房租时间,只要房东躲着不收,便将每月6600元房屋租金提存到蜀都公证处提存专用账户。随后,公证处根据提存手续,催促房东沈某每月去领钱。这样一来,刘女士达到了按期交付房租,完成依法履约的目的,自己合法租赁房屋的权利受到了保护。本报记者朱光泽

  法律分析

  在自然人或法人租房、买房、贷款、保险理赔、知识产权保护、房屋拆迁、产品质量责任认定、交通责任认定、网络侵权、出国留学、商务谈判等等方面都要求能有清楚可靠的公证证据。张向阳同时介绍,近几年,保全证据公证所面对的对象有增多,除了对传统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或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证据进行保全证据外,也逐渐扩大到电子数据、网络信息保全等诸多领域。

  保全证据公证,一般读者容易理解,但在市场经济中,涉及百姓日常生活最多的可能就是“提存公证”了。如何理解什么是提存公证呢?

  提存公证就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熟时交付债权人。

  本案中的房东故意拖着不收取房租,就可以通过办理提存公证来化解法律风险。在日常生活中,相见最多的就是借贷纠纷,如果到了还款日期而找不到债权人(或单位)怎么办?还款人也可以前往公证处办理提存公证,将款物交给公证机构提存保管起来,同样可以达到按时清偿债务目的,不会因为拖延还款时间而承担利息或其他法律风险。

  风险提醒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公证,是交易诚信的试金石。在一些经济交往活动当中,出资方(一般是购货方)提出将资金提存,待供货方将货送到,出资方(购货方)收到后,公证处即将提存款划与供货方。在此类交易中,如果一方不愿意办理提存公证,特别是针对从来没有过交易合作关系的双方之间所进行的第一次交易,如果一方不愿意将此行为纳入公证机构的监督之下,就可能涉及交易诚信,危及交易安全,交易的一方或双方就可能欺诈的潜在风险。

编辑: 吴冠夏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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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拖着不收房租 公证帮助租房人“保管”

稿源: 《成都日报》 2008-12-04 14:39:00

  提到公证,大多数人只知道在开奖、摇奖、买房过程中需要办理公证,却不知道身边发生的许多重大民事法律行为原本是可以通过公证法律手段来化解、杜绝其风险或者使相关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点。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类经济、民事活动的日趋频繁,经济纠纷或者经济纠纷潜在风险也随之日益增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越来越多的面临新的挑战。许多自然人及法人、其他组织在交易的过程中必然都会面临各种交易风险,游走在纠纷的边缘地带,当遇到这些问题的时候,是否想过可以通过公证法律武器,进行有效防范呢?

  本期法律讲堂,我们邀请到了成都市蜀都公证处主任助理张向东作客法律讲堂,来为读者分析讲解公证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可以发挥重大的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事情。

  赖着不给房租

  证据保全化解房东忧虑

  王某一直经营出租房屋生意,今年“5.12”汶川大地震后,一个租他房屋的朋友连续4个多月未交付房租就外出未归,直今无法找到其人。

  出租房空着,又收不到租金,房东王某十分着急,为了避免房租损失继续扩大,王某打算自行打开出租房的门,将房客东西清理一下,重新出租出去。同时,王某又担心,哪天房客回来说贵重东西丢了找麻烦。最后,律师指点他,“首先不要自己单独清理房客的东西,如果房客回来说房子里有贵重物品,房东是很难应对的。可以请第三者到场清理房客的东西,如村委会、居委会、派出所等,这样可以让第三者作为见证,并在物品清单上签字盖章,以避免房客取东西时无理取闹。为保险起见,可以在清理房客东西时,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

  根据律师的建议,王某找到了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准备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公证员认为,作为一般的租赁合同,因为承租方与出租方已经签订了书面承租协议,拖欠租金长达4个月之久,这已属于明显的违约行为,承租方的违约行为可以说明其已不能履行合同或其不愿继续履行合同,致使出租方获取租金收益的权利受到损害。

  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受理了王某公证申请后,指派两名公证员,在王某、其住所地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及其聘请的拍照人员、摄像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公证员依法监督了他们现场清理出租房的全过程,将出租房内的物品现状,通过公证证明的方式加以固定,最终形成了公证书。为王某以后的谈判或诉讼作好了充分的准备。

  就在王某清理房客房间后的两个星期,租房人回来了,鉴于房东提前进行了公证保全证据,租房人缴纳了拖欠的房租,没有再找房东取闹,双方的租赁纠纷圆满解决。

  提存公证让租房人消除违约风险

  房东恶意不收房租公证处帮房客“收租金”

  刘女士租了沈某家临街11平方米的门面,用来经营快餐店。当初,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的房屋租金为每月6600元。快餐店颇有特色,口感出众,加之刘女士待人和气,菜鲜且量足,生意也就越来越红火。

  看见人家生意红火了,房东沈某心生悔意,认为自己当初与刘女士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太低了,便找到刘女士要求其将月租金从第4个月起由每月6600元增加到8000元。

  房东突然提出要涨房租,刘女士没有同意,告诉房东“当初有合同在先,应该执行房屋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价格,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双方协商未果,暗中有人指点房东沈某,在刘女士按期交付房租的时候,沈某就故意外出不收刘女士的房租,意图故意造成刘女士不按期交付租金的结果。房东沈某并准备以逾期支付房屋租金为由,追究刘女士的违约责任,以此达到中止房屋租赁合同的目的,以便另寻新的承租户,以此提高房屋租金的目的。

  “房东不收房租,怎么办啊?租赁合同未到期,就要赶我走。”刘女士一边要应酬生意,一边又为房东不按时收房租而焦头烂额。好在刘女士的儿子正在读大学,懂一些法律常识,看出了房东沈某的意图,建议父母赶紧去公证处求助。

  刘女士心急如焚地来到了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向公证员讲述了“房东不收房租”的奇怪遭遇。公证员了解情况后,告诉刘女士:“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债务清偿期限届至,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收领债务的,公证处可以根据债务人的申请依法办理提存公证。”

  刘女士就此向公证处依法办理了提存公证,每个月到了缴纳房租时间,只要房东躲着不收,便将每月6600元房屋租金提存到蜀都公证处提存专用账户。随后,公证处根据提存手续,催促房东沈某每月去领钱。这样一来,刘女士达到了按期交付房租,完成依法履约的目的,自己合法租赁房屋的权利受到了保护。本报记者朱光泽

  法律分析

  在自然人或法人租房、买房、贷款、保险理赔、知识产权保护、房屋拆迁、产品质量责任认定、交通责任认定、网络侵权、出国留学、商务谈判等等方面都要求能有清楚可靠的公证证据。张向阳同时介绍,近几年,保全证据公证所面对的对象有增多,除了对传统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或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证据进行保全证据外,也逐渐扩大到电子数据、网络信息保全等诸多领域。

  保全证据公证,一般读者容易理解,但在市场经济中,涉及百姓日常生活最多的可能就是“提存公证”了。如何理解什么是提存公证呢?

  提存公证就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熟时交付债权人。

  本案中的房东故意拖着不收取房租,就可以通过办理提存公证来化解法律风险。在日常生活中,相见最多的就是借贷纠纷,如果到了还款日期而找不到债权人(或单位)怎么办?还款人也可以前往公证处办理提存公证,将款物交给公证机构提存保管起来,同样可以达到按时清偿债务目的,不会因为拖延还款时间而承担利息或其他法律风险。

  风险提醒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公证,是交易诚信的试金石。在一些经济交往活动当中,出资方(一般是购货方)提出将资金提存,待供货方将货送到,出资方(购货方)收到后,公证处即将提存款划与供货方。在此类交易中,如果一方不愿意办理提存公证,特别是针对从来没有过交易合作关系的双方之间所进行的第一次交易,如果一方不愿意将此行为纳入公证机构的监督之下,就可能涉及交易诚信,危及交易安全,交易的一方或双方就可能欺诈的潜在风险。

编辑: 吴冠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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