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王岚 通讯员 范英豪 蔡亚红
钟女士在宁海县跃龙街道经营着一家副食品店,最近她有了转让小店的想法。与此同时,退役军人章先生也在附近物色店面。一个想转让,一个想开店,两人一拍即合。
今天上午,俩人来到宁海县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咨询,在窗口工作人员指导下,决定办理经营者变更。仅30分钟后,这家副食品店的经营者由钟女士变更为章先生。
这是《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后宁波首个政策受益者,标志《条例》相关改革举措在我市已全面贯彻落实。
办理现场,章先生拿到了新的营业执照。他表示:没想到“接盘”一个店会这么方便。
据介绍,《条例》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的规定,让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由原来的“先注销、后设立”改为“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号、成立日期等事项保持不变,不仅满足个体工商户自由灵活流转的需求,还大大提升办事便利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更好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护消费者和第三方利益,《条例》也对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提出明确要求,即,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等,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那么,个体工商户如何变更经营者?市场监管窗口工作人员介绍,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只需要提交原经营者清税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承诺书、变更后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就可以办理完成并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当然,直接变更经营者还涉及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改变,继任经营者应当详细了解个体工商户当前经营状况和负债情况,审慎作出选择。”工作人员同时提醒。
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增长的主力军,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据市场监管部门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10月底,宁波累计实有个体工商户75.17万户,占全市累计实有各类市场主体的58.5%,且多集中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领域。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个体工商户可以变更经营者,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条例》有效回应了个体工商户的关切,相信将促成更多的‘百年老店’生生不息。”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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