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随着天气转冷,取暖器、电热毯、暖手宝等成为市民过冬的常用物品。这类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使用过程中又需通电,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昨日,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取暖用品的安全不容轻视。
暖手宝、电热毯等小件取暖电器大多在超市、杂货店、网店、农村集市等销售,部分产品的进货渠道比较混乱。近段时间,工商部门展开了冬季取暖用品市场检查,检查对象包括取暖器、电热水壶、电热毯、热得快、暖风机等取暖、供热小家电商品。
检查发现部分取暖用品虚假标注或没有标注企业名称、生产地址,如江东工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个别经营户在销售无厂名厂址的“热得快”,共计136件;部分商品的质量不合格,如慈溪出口加工区工商分局发现某企业生产的一款卤素管便捷式加热器的机械强度不合格,这表明产品不够牢固,存在安全隐患。此外,工商部门还重点检查了取暖电器的商标、宣传情况,工商人员指出,个别取暖器号称能“治疗风湿”,属虚假宣传。
取暖电器的发热元件主要包括陶瓷管、卤素管、电热丝、石英管等,由于取暖电器使用时需要经常通电并散发高热量,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为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使用取暖器时,应避免与周围物品靠得太近,注意接线型号与电器功率配套,防止过电压或低电压长期运行,防止绝缘体长期受热老化引起短路,还应该设置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宁波日报记者张 燕 实习生吴骥征 通讯员胡正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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