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综合运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财税政策,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大力支持发展现代农业,扶持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支持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加快农业综合开发步伐,推进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部署,抓好廉价药物制度落实工作,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政策。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确保基础养老金和政府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认真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适时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继续完善和落实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扎实推进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助”政策,支持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支持中小学校舍建设,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扩大中职学校免学费政策覆盖面,深化服务型教育体系建设。积极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继续实施“万场电影千场戏进农村”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促进城乡公共文化均衡发展。落实调控房地产市场相关财税政策,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大力推进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集中改建,改善城乡低收入居民居住条件。优化公共交通资源配置,完善路网功能,支持交警道路信息系统建设,努力缓解出行难问题。
(四)继续深化财政改革,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积极实施好新一轮市对县(市)区财政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市与县(市)区的财政分配关系。支持杭州湾新区和卫星城镇建设,制定并落实相关财政管理体制和配套政策。继续深化政法机关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保持政法保障经费适度增长。加强乡镇财政开展涉农资金监管工作制度建设和管理指导,强化财政涉农资金监管工作。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管理,狠抓预算执行进度。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扩大县(市)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继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监管和运行机制。大力推行财政项目支出部门自我评价制度,完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办法,探索建立与部门预算相结合、多渠道应用的评价结果应用机制。支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继续抓好“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加强财政支出监督,重点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重视和强化政府性融资平台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力度,逐步建立健全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不断完善“金财工程”应用模块,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