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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委通过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8-03 07:10:09

  七、加强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

  20、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各级人大要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强化生态环保预决算审查监督,加强环保及生态建设执法检查和监督,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各级政府要认真编制相关规划,制定实施配套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行政执法,推进区域合作。各级政协要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团结动员各方面力量为生态文明建设献计出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动员各自所代表和联系的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形成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新局面。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广泛持久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营造推进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21、明确任务,严格考核督查。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部署,根据工作职责,加快制定和实施“十二五”时期推进生态文明和生态市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拟订年度实施意见,把推进生态文明和生态市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机制,制订科学合理的评价考核指标,把生态文明建设与领导实绩考核相挂钩。对因行政不作为或作为不当,完不成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生态环境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单位要定期发布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展成效状况及评价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

  22、加大投入,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向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倾斜力度。加强重点生态项目的资金保障,对涉及民生的重大公益性生态项目,由各级财政进行投入建设。强化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建立考评激励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投入的综合作用,采取财政贴息、投资补助、项目前期经费、政府投资股权收益适度让利等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信贷产品,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倡导建立绿色碳基金,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资金保障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市委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扎实工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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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