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内存
基本药物的全球化概念
“基本药物”的概念,由世界卫生组织于1977年提出,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换言之,基本药物制度是一个全球化概念,是一个国家药物政策的核心。
目前,全世界约有16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正式的基本药物目录。
我国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要的国家医药卫生政策,是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主要内容包括合理确定基本药物品种,完善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使用、定价、报销等政策,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8月18日召开会议,正式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
2009年,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30%的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两个部分。目前,我国已先期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包括化药、中成药共307个药品品种。
浙江省根据本地实际,增加了两条内容:1、增补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150种;2、允许以各县(市)、区为单位,增加其他临床常用药品50个品规。
(陈雅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