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展现代海洋产业
加快发展海洋制造业。充分发挥港口资源优势,择优发展石化、钢铁、造船、汽车、装备制造等临港大工业。优化空间布局、提高科技含量、推动循环发展,努力成为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临港产业基地。坚持引进与培育并重,重点发展石化成套设备、核电设备、风电设备、海洋环保设备等海洋装备制造业。积极推进海洋清洁能源建设,加快宁波LNG储运交易基地建设,加大东海油气田资源开发利用,开展象山金七门核电项目前期研究,发展海岛和近海风能、潮汐能、生物质能等海洋可再生能源。加强海洋生物技术研发与应用,规划建设宁波海洋生物工程院、宁波海洋生物科技园,重点发展海洋药物、海洋生物保健品和海洋生物功能材料产业。推进海水淡化和海水综合利用等工程,加快形成海水利用技术、装备的产业化体系。
大力发展海洋服务业。围绕建设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和区域性资源配置中心的目标,加快发展“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充分利用“港、桥、渔、滩、景”等资源优势,推动象山港-石浦-三门湾海洋旅游板块发展,重点发展滨海度假、海洋观光、游艇(游船、邮轮)、海上运动等,建成我国海洋文化和休闲旅游目的地。以中国(象山)水产城、镇海液体化工交易市场等专业市场为依托,提升海水产品、海洋石油及制品等商贸服务水平,建设成为全国性海洋产品和生产资料贸易中心。大力发展涉海企业投资、涉海法律与公证、涉海知识产权等海洋服务业。积极申报国家海洋博览会和世界海洋博览会。
提升发展现代海洋渔业。加强渔船管理,控制捕捞强度,优化捕捞结构。突破发展远洋捕捞业,加强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和远洋渔场开拓,增强获取国际渔业资源能力。改造提升传统海洋养殖产业,优先发展高效生态海水养殖,建设一批生态友好型水产养殖园区。深化海产品精深加工,加快建设石浦等水产品加工区,大幅提高水产品精深加工比例。加强水产品市场升级与信息化平台建设,探索发展主要渔货远期合同交易,建成多渠道便捷化水产品物流配送体系。
(五)推进海岛分类开发
编制海岛资源综合开发规划,明确海岛分类及发展定位。完善海岛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开展海岛综合保护与利用试验区建设。推进南田岛、高塘岛、檀头山岛、象山港中底部诸岛、渔山列岛与韭山列岛等海岛资源科学开发,形成综合利用岛、港口物流岛、临港工业岛、海洋旅游岛、海洋科技岛、现代渔业岛、清洁能源岛、海洋生态岛等主体功能岛,提升海岛开发水平。研究出台《海岛保护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制定系列技术标准,加强海岛资源的有效保护。
(六)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
坚持以陆引海、以海促陆、陆海联动,统筹海洋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经济社会属性,构建“一核、三带、六区、多点”的空间布局结构。
提升“一核”。即以宁波—舟山港及其依托的城市为核心区,在持续增强国际集装箱运输能力的同时,大力发展“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优化完善集疏运网络,加强金融和信息系统支撑,巩固和提升我市作为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主要组成部分的地位。
形成“三带”。即杭州湾、象山港和三门湾及其附近区域,是宁波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融合发展的重点区域。在科学开发、注重环保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建设沿海城市、卫星城市、中心镇、开发区,强化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科学开发深水岸线资源,加强海洋环境保护。
打造“六区”。即在推进现有开发区开发建设基础上,重点规划建设杭州湾区域、镇海北仑区域、梅山春晓区域、象山港区域、大目涂区域和三门湾(宁海)区域,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发展现代海洋产业,提升发展质量效益,力争成为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支撑区域。
发展“多点”。即在整合提升现有各类园区和产业新基地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海岛综合开发、海洋临港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推进海洋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建设,切实增强沿海县(市)区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