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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宁波大市范围内职工医保将实现“同城同待遇”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1-04-28 07:15:57

  第三件事: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进行年度更新

  链接之一----新年度个人帐户计入

  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将在5月1日凌晨统一更新,新年度个人账户一次性预计入12个月(即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的资金。具体计入情况为:在职职工按2011年4月本人缴费的基数预计入的,45周岁以下计入比例为3.2%,45周岁(含)以上计入比例为4%;退休人员按2010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预计入,70周岁以下计入比例为4.5%(1516.8元),70周岁(含)以上计入比例为5%(1684.8元)。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或外来务工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不计入个账资金。

  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今年4月缴费的基数为1565元,所以新年度个人账户一次性预计入金额为:45周岁以下601.2元,45周岁(含)以上751.2元。

  链接之二----结余的个人账户转为历年账户

  参保人员在2011年4月30日前结余的个人账户资金,在进行年度统算后转为历年账户资金,其中在2010医保年度内因跨年龄段、退休或缴费基数调整等原因造成原预计入资金不足的,在年度统算时按规定予以补足,并计入历年账户资金。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在4月30日前已透支的,透支部分按规定予以扣回。

  历年结余的帐户资金可以用于抵扣使用乙类药、乙类医疗服务项目时个人先自付部分医疗费,或转外地就医时个人先自付部分医疗费;可以用于抵扣按医保政策规定需要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包括门诊、住院就医的自负段和起付线,及自负段和起付线以上部分个人按比例承担的医疗费;还可用于支付部分自费药品、自费医疗服务项目、自费医用材料的费用。

     链接之三----5月1日后可查询个人帐户资金情况

  新医保年度开始后,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最新的医疗费结算票据,拨打语音电话87292000,或登录宁波市劳动保障网(网址http://www.zjnb.lss.gov.cn)查询本人个人账户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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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章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