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文化体制改革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强大动力,按照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巩固提高、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要求,切实深化我市文化体制改革,破解文化发展难题,转变发展方式,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一)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文化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的关系,切实履行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党管舆论导向、党管新闻媒体、党管干部不动摇,把加强公共服务和提供丰富的公共文化产品作为文化工作的重点,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基本形成完善的文化工作宏观管理体系,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体现文化工作特点、适应法制建设总体要求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管体系,加强对文化资产和经营收益的管理,科学制订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推进文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创办文化企业、举办文化活动、开展文化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的文化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公共文化项目可行性分析与评估体系,逐步推行重大公共文化投资项目的专家认证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制,强化对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市场监管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确保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深化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
坚持“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方针,推进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不断增强活力,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方针,紧紧抓住转企改制这个中心环节,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培育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建立与市场接轨的体制机制,切实解决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动力机制问题。坚持“政府扶持、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方针,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扎实推进市、县两级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积极推动演艺业资源整合,形成面向市场、富有活力的体制机制。在重点突破、巩固提高的同时,协调推进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改革、党报发行体制改革、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等文化领域各个方面的改革。要在转企改制的基础上,推动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大力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国有文化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提高国有文化企业规模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打造一批有实力和影响力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形成一批文化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使之成为文化市场上的主导力量和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
(三)深化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放宽文化市场准入条件,制定《宁波民间资本投资发展文化产业指导目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文化资源要素的作用,激发民间资本在文化领域的创造活力,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团体、个人依法发起组建各类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文化企业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鼓励风险资本对文化创意企业进行投资,探索建立战略投资者有效退出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益性文化建设,部分公益性文化活动可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建设公共文化设施,或自建面向公众开放、非赢利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