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对外文化交流
实施文化形象展示工程,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文化资源,大力拓展对外文化交流和传播渠道,增进与国内、国际城市间文化交流。创新文化“走出去”的形式和手段,积极扩大对外文化贸易,推动我市文化产品走出国门。
(一)加强对外文化交流
加强与国内外各城市、各地区的文化和学术交流,通过各类文化学术研讨等活动,有计划地引进境内外文化交流项目来甬展演。借助国外著名的电影节、电视节、艺术节、书展、博览会等平台,积极推介宁波文化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文化领域专家、学者的作用,研究和传播宁波文化。发挥海内外宁波帮的优势,推动文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文化团队来宁波访演、商演、展览等各类文化交流项目,形成每年都有高规格、高质量的全国性和国际性学术研讨交流活动。精心组织一批文化活动,着力打造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文化活动品牌,增强宁波文化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坚持把引进优秀文化艺术精品同繁荣我市文化市场,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养相结合,吸收外来文化精华和先进管理经验,让世界优秀文化走进宁波,让宁波文化走向世界。
(二)扩大对外文化贸易
落实国家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优惠政策,在市场开拓、技术创新、海关通关等方面给予支持。制定《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形成鼓励、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长效机制。重点扶持具有宁波特色的文化艺术、展览、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网络游戏、出版物等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抓好国际营销网络建设。支持动漫、网络游戏、电子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鼓励文化企业通过独资、合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在国外兴办文化实体,建立文化产品营销网点,实现落地经营。积极组织参加有重大影响的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重点文化会展,通过展会来展示我市文化企业、产品,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支持文化企业参加境外图书展、影视展、艺术节等大型展会和文化活动。
(三)深入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
加强城市形象对外传播,运用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化宣传和广告宣传等多种传播方式,着力推进“书藏古今、港通天下”的城市形象主题口号的深度传播,充分扩大宁波的对外影响。丰富和扩充现有的对外交流资源,优选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分门别类进行包装,使之成为宁波的“城市名片”,每年有选择地确定一批重点项目适时组织推介活动。做好“灯下亮”外宣工作,进一步优化涉外窗口单位外宣品陈列布局,积极调整外宣品发送的形式和渠道,不断提升外宣品制作质量。深化“宁波文化周”活动和“连线浙江—走进宁波”等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不断提升新闻交流和文化交流品牌的层次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