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表示,针对目前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中小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等制约因素,我市下一步将重点抓好积极推进立规、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等几项工作。其中,尽快出台《宁波市企业信用管理与社会责任评价办法》是各项相关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市还将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宁波市企业社会责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和谐企业)的评价制度,和谐企业创建的评选表彰与企业社会责任申报评价结合起来。
为顺利推进《办法》的出台和实施,我市还将建立宁波市企业社会责任(和谐企业)评价机构。经市领导同意,市编委目前已批准市总工会建立“宁波市企业社会责任(和谐企业)评价中心”,负责全市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和认证,并承担和谐企业创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此外,在评选创建和谐企业先进单位的基础上,我市还将设立“宁波市企业最具社会责任奖”,这一奖项将同和谐企业评选同步进行,两年一次,从而进一步将和谐企业创建考评与针对企业的各类评选表彰活动结合起来,坚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考评,增强和谐企业荣誉的综合性,引导企业更好地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据了解,2007年,宁波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立足企业劳动关系这个基础,推动构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和谐企业。目前,宁波全市已有52431家企业开展了和谐企业创建,占全市已建工会企业总数的90%,其中3709家企业被评为镇乡级以上和谐企业。
东南商报记者 卢科霞 通讯员 周洁 江浩波
记者 卢科霞 通讯员 田冬 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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