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双卡”制度
按卡举报违纪法官或律师
《规定》中引人注目的一条就是在全市推广实施“廉政监督卡”和“律师办案质量监督卡”制度,前者面向法官,后者则是针对律师。
廉政监督卡制度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让当事人对办案法官进行监督,并将监督意见直接反馈给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以保证办案法官公正廉洁司法。廉政监督卡明确告知了当事人监督方式、监督内容,公布了监督电话。当事人可对案件的立案、送达、保全、审判、执行、评估、拍卖、法医鉴定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对履行职责、依法办案、公正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方面进行评议,也可在案件结束后,对办案的整个过程提出监督评议意见。
“廉政监督卡”用于提示案件当事人,如发现法官办案当中存在吃拿卡要等问题、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等情况,当事人可以随时填写廉政监督卡,向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收到廉政监督卡举报法官,经查证属实的,对法官进行严肃处理,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给当事人。
而律师办案质量监督卡则是由市司法局向全市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发放。规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时,必须向当事人发放办案质量监督卡,请当事人对承办者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办案结果、收费情况及服务质量等进行总体评价,然后将监督卡寄到司法局。办案质量监督卡也将成为年底评定承办律师工作优劣的重要依据,如被评为不合格,相关律师将受到相应处理。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样能有效监管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办案质量,进一步规范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
“廉政监督卡”和“律师办案质量监督卡”都是一案一卡、卡随案走,将案件当事人监督贯穿于立案、审理、执行的各个环节,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全方位监督的平台,也为公正执法添加了一道“防火墙”,警示和提醒着每一位办案人员,追求办案的公开公正,做廉洁执法的模范。
同时《规定》还明确指出,除了通过用两“卡”反映问题外,当事人、案外人发现法官或律师有违反规定以及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可以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以及其它有关单位反映情况,或者署名举报。
在详细严密的规定之后,还有相应的问责惩处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违规的惩处力度——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对于法官或律师有违反规定以及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当视情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定给予处理、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金晓东通讯员唐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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