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微博,以其140个字的简单操作,“秒互动”的传播优势,对热点事件的深入挖掘,备受公众关注。
随着微博影响力的日渐增强,党政机构与领导干部开微博已成为一种趋势,微博问政更是成了“官民”沟通的新渠道。前不久,全省首个集体上线的政务微博群——海曙区政务微博平台正式开通,海曙城管、公安、工商等近50个职能部门、街道及部分个人微博进驻平台,进行“联合办公”。
随着“微时代”的来临,如何更好地问政于民,已成为政府官员的一道必修课。
官员开微博
“互动”还是“作秀”?
“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穿越传说。海曙区欢迎你来投资兴业乐活。”10月27日,海曙区代区长吴胜武在新浪实名认证的官方微博中,勇敢亮出@吴胜武007的微博身份,为海曙区做起了鲜活广告。对此,网友评论:“海曙区招商、推广暨新形象广告,不逊当年的张家界啊。”“这个广告有清新,有创意!”
在宁波诸多官员中,吴胜武是较早介入微博的一员,也因在微博的活跃度“蹿红”为“网络达人”。7月,宁波购物节开幕前,在海曙区代区长职位上任不久的吴胜武在新浪官方微博中,发布了一条TOM猫说宁波购物节(宁波老话版)的动画为购物节作宣传,同样被网友争相转载。
官员实名微博,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政府官员在群众心目中的传统印象。今年,市政协副主席常敏毅和华长慧也相继开通新浪微博,其“低调”、“真实”的姿态受到网友的高度认可。“常为民意,花甲犹春——中秋之夜首发微博。”中秋节,常敏毅开始织起了“围脖”,内容充满了生活气息。“开个微博,让生活变得真实一些,对社会了解得全面一些。”这是华长慧对微博的理解。
时下,有着“秒互动”优势的微博已成为政府官员广泛获取舆情的主要渠道,官员开微博也蔚然成风。资料显示,截至今年11月5日,新浪政务微博已达18694个,其中政府机构微博10023个,公务员微博8671个,几乎覆盖了中国内地所有省区市。今年7月,中国传媒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发布的研究结果显示,微博已经超越网络论坛成为中国第二大舆情源头,仅次于新闻媒体报道。
官员开微博,是否该提倡?有人认为,这是走新时代的群众路线,应大力普及;但也有人认为,官员开微博,难免存在作秀的嫌疑。记者在新浪微博上随机查阅,在数量庞大的官员微博中,确实也存在不少“死博”。经实名认证的江苏某地官员,微博只更新了6条,便不了了之。
记者在网上查阅发现,大部分宁波本地官员的微博,活跃度较高,更新较快,拥有较好的群众关注基础。“上微博,基本上利用的是自己的‘碎片’时间,早餐时间和下班后的业余时间,这两个时间段我更新比较频繁。”吴胜武说。目前,吴胜武已拥有5万多名粉丝,成为网友@的热门对象。个人微博的影响力,同时也给吴胜武带来了意外的惊喜。借助微博,他与阿里巴巴副总裁和导演冯小刚等交起了朋友,在招商引资、挖掘海曙历史文化等方面有了深入交流。
“玻璃房”里办公
“直面”还是“逃避”?
10月25日,网友“葱烧河鲫鱼”@海曙警方在线,反映镇明路和长春路一带有不法分子在发代开发票的小卡片。接到消息后,海曙公安部门主动出击,展开多次巡逻盘查,最终把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带回调查。海曙警方“微博发言人”王肖刚在微博上对此进行了“全程直播”,赢得了网民的一片赞声。
“受理网民咨询或投诉后,我们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会有明确的答复。”王肖刚说。
像王肖刚这样的微博发言人,在海曙还有不少。10月,海曙区统一建立电子政务微博群平台,区城管、交警等36个职能部门和8个街道的官方微博及部分个人微博统一进驻。各单位明确分管负责人为该单位政务微博新闻发言人,建立“快反应、快处置、快反馈”的政务响应平台,实现一站式服务联动管理模式。
“政府部门开官方微博,好比在‘玻璃房’里办公,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公众的关注之下。”海曙区委常委、副区长胡余波说,在“微时代”,政府必须主动用好这个“玻璃房”,主动入驻,直面民声民意,而不是缩头回避当“鸵鸟”。目前,我市近50家机关单位已相继开通官方微博。
记者在海曙政务微博平台上看到,目前海曙新闻、城管、公安、工商、民政等活跃度颇高,受到诸多网民的热捧。前不久,有网友@“海曙警方在线”反映环城西路道路施工噪音扰民,因该投诉属城管职责权限,海曙警方随即把信息转发至“海曙城管”。受理投诉后,海曙城管马上赶赴现场,对施工单位进行查处。职能部门高效的联动处理,得到网民高度认可。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副教授、宁波市网络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传播学博士何镇飚认为,海曙推行政务微博平台,打破了以往单兵作战的局面,多部门在“微博矩阵”联合办公,发挥了“团队作战”的作用。“政务微博群实现了各单位官方微博间信息的互通、流转,同时有利于事件处置的联动和协同,有效提高了网络舆情的应对能力和处置效率。”何镇飚说。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目前海曙已建立起一套“快发现、快受理、快转办、快处置、快反馈”的开放、循环式联动运作流程。对微博及评论涉及的区内意见问题,由责任单位处理;对跨区管辖问题由责任单位衔接上级主管部门后落实回复;而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需串行处理情况实行依职能同时“@”及同步运转答复方式。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