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公证,一些材料根本没法提供
随后,孟女士和家人又去公证处咨询。可意外的是,公证处要求他们出示的一系列证明材料中,竟包括“父亲去世时的死亡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明”等。
“我父母都90多岁了,父亲去世也有20多年了,当时我们都生活在北方,1996年因为工作调动我和二哥才来了北仑,各种证件都不知道去哪里找人办,也根本办不了。”孟女士无奈地叹息。
昨日,记者就此咨询了北仑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他们解释,出现这样的情况,公证处确实可以出具公证书,但程序比较繁琐,需要家属提供死亡证明、子女证明、财产证明等各种相关证明。同时,还要收取继承遗产2%的手续费。
“像孟女士这种情况,在我们这里比较常见,经常有这样的家属来开类似公证书,但是往往证明材料没有带全。”工作人员说,是否有变通的方法则要看银行了。
银行严守成规,被指“不近人情”
而北仑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银行出于防范存款被冒领、保护储户财产安全的考虑,会要求遗产继承人全部到场,并出示公证处证明的遗产分配公证书才能办理取款。如果不履行这一手续,财产如果落入非合法继承人的手里,就很难监管了。
“我们会一直等到她们办好公证来领取为止,如果真的办不出公证书,那这笔钱只能一直在银行存着。”银行工作人员也表示没有办法。
“这不是2400元的问题,这笔钱数目根本就不大,但是我们为了这事都忙了一年,花在上面的人力、物力远不止那2400元了……”
孟女士说,他们在公证处也见到五六位遇上类似情况的家属,有些卡里只有几百元,为了办理相关手续,有的甚至从外地赶来,来来回回的交通费远超过卡里的存款了,无不埋怨程序之繁琐,太不近人情。
“如果大家怕麻烦最后都不去取回钱,那么这些钱最终会流向哪里?”孟女士说,银行对支取死者卡上的钱时,需要公证等证明材料,此举是要保护合法继承人权益,本无可厚非。但是像这种小额遗产是不会出现太大争议的,银行是否可以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对于这些硬性条款和要求,能够视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东南商报见习记者吴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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