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实施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推动省、市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现对常委会2012年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全年共安排听取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项。
(一)常委会重点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养老服务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是我市养老服务发展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改进办法。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10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生态市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是我市生态市建设进展情况、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代表有关议案建议的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举措。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10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由城市建设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重点区域开发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是我市重点区域开展建设实施情况、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12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二)向常委会书面报告4项
1、关于我市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2011年我市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和2012年工作打算。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6月份例会,并委托主任会议在5月份先行听取。由城市建设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2、关于我市节能降耗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市2011年节能降耗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2012年节能降耗工作的主要举措。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8月份例会,并委托主任会议在7月份先行听取。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3、关于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12月份例会,并委托主任会议在11月份先行听取。由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4、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举措。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12月份例会,并委托主任会议在11月份先行听取。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
此外,常委会委托主任会议听取减刑、假释工作、民事行政法律监督、重点项目建设、我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等工作情况汇报,实施相关监督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全年安排计划、财政方面报告4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市级财政决算报告,审查和批准2011年市级决算。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以上4个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8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如预算需要调整,常委会将适时安排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全年共安排1项执法检查活动。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制度、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以及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等情况。按照省里要求,拟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进行。执法检查活动将安排在7月份开展,具体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常委会8月份例会上审议。由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族华侨工作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落实。
按照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的相关要求,各责任单位对列入2012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加强调研,跟踪落实,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同时根据国家和省、市重大形势和任务变化的需要,对监督计划可作必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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