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备受诟病的城市道路通行费(俗称“进城费”)终于退出。今天起,全省61个公路收费站点停止代收杭州、宁波等七市的城市道路通行费。
这就意味着,从今天起,宁波不再收取外地车辆的“进城费”,同样,宁波车辆到杭州、温州、绍兴、嘉兴、衢州、丽水也不需要再掏“进城费”了。
取消“进城费”的通知,来得有些突然。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交通运输厅在2011年12月30日发函,要求全省61个公路收费站点从2012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代收杭州、宁波等七市的城市道路通行费。
该函件表示,取消收费是根据国家五部(委、办)《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全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作出的决定。
据介绍,61个公路收费站点中,涉及宁波的有沪杭甬高速宁波(即俗称的段塘)收费站、大朱家收费站,甬台温高速宁波东(即俗称的潘火)收费站、甬金高速洞桥收费站、绕城高速宁波西(里仁堂)等收费站。
记者从沪杭甬高速宁波管理处等获悉,各收费点今天零时起执行停止收取“进城费”。
“进城费”标准是:高速公路小车为10元/车·次,大车为20元/车·次,普通公路减半执行。“从杭州开到宁波,宁波以外的小汽车以前要85元,今后就和宁波本地车一样,75元了。”沪杭甬高速宁波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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