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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沿街店面占道经营要扣分 扣完10分要罚钱
一旦扣到3分就要罚款,扣完10分要罚1.9万元
稿源: 东南商报   2012-01-02 07:17:08报料热线:81850000

  从昨天开始,海曙城管根据《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沿街店面占道现象实行“积分制”管理。昨天上午,海曙城管月湖中队的执法队员在县学街巡查时,发现县学快餐店违章占用城市道路设摊,立即上前责令摊主把摊位放回到店面里,并开出了“1号”违章扣分告知单。

  东南商报记者 林伟 通讯员 叶伊娜 实习生 金肖艳

  昨天上午9点多,记者跟随海曙城管月湖中队的执法队员一起上路巡查。9点20分左右,执法队员在巡逻至县学街时,发现县学快餐店把早点摊从店面里面连到了人行道上,而在人行道靠近马路一侧,还停放着两辆同属于这家快餐店的三轮车,给行人通行造成了一定困难。

  带队的月湖中队分队长钱圣立即让执法队员先拍照取证,并向店主开出了编号为1号的违章扣分告知单。对店家来说,接到一张违章扣分单,也意味着被扣掉了1分。

  “每个商户都有10个积分,有效期是2012年一整年。”钱圣向快餐店的一名店员解释,扣1~2分是不用罚款的。“但一旦扣到3分,就要罚3000元。扣到6分,再罚6000元,当扣到10分的时候,还要罚款10000元。也就是说,扣完10分的时候,累计罚款金额为19000元。”

  听了钱圣的介绍后,这名店员立即表示会告知店主,以后将杜绝发生类似的占道行为。

  没走多远,执法队员又发现一家小百杂店同样存在占道行为,店家把鲜花、水果和牛奶等都堆放在店面前的人行道上。当执法队员开出违章扣分告知单,并把扣分制的相关规定解释给店家听后,店家当即就表示这样直接扣分不公平,并拒绝在告知单上签字。

  由于店家拒绝签收告知单,钱圣就让执法队员拍照取证。钱圣介绍说,与此同时,店家也有3天的申诉期。

  相关链接

  海曙“积分制”主要实施区域

  江厦、月湖、鼓楼街道以及天一商圈、南站综管办的全部道路。

  其他街道的主要道路、重点区域——

  西门街道:中山西路、翠柏路、新芝路(中山西路至新芝桥,包括柳庄街、卖鱼路部分)、通途路、西河街、高塘路、永丰西路、永丰北路、欧尚周边

  南门街道:柳汀街、马园路、苍松路、灵桥路、鄞奉路(包括立交路)、南站西路、妇儿医院周边(包括周边街巷)

  白云街道:柳汀街、联丰路、环城西路南段、丽园南北路、气象路、苍松路延伸段、蓝天路

  望春街道:中山西路、环城西路北段、丽园北路、望春路、通途路、新星路、青林湾周边区域(新星路以北、环城西路北段以西、丽园北路以东)

  段塘街道:鄞奉路、环城西路南段、环城南路、气象路、丽园南路、恒春街(包括苍松路延伸段部分)、客运中心外围区域(启运路、段塘东路、吴家路)

  《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报经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使用。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编辑: 刘夏妍纠错:171964650@qq.com

海曙沿街店面占道经营要扣分 扣完10分要罚钱

一旦扣到3分就要罚款,扣完10分要罚1.9万元

稿源: 东南商报 2012-01-02 07:17:08

  从昨天开始,海曙城管根据《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沿街店面占道现象实行“积分制”管理。昨天上午,海曙城管月湖中队的执法队员在县学街巡查时,发现县学快餐店违章占用城市道路设摊,立即上前责令摊主把摊位放回到店面里,并开出了“1号”违章扣分告知单。

  东南商报记者 林伟 通讯员 叶伊娜 实习生 金肖艳

  昨天上午9点多,记者跟随海曙城管月湖中队的执法队员一起上路巡查。9点20分左右,执法队员在巡逻至县学街时,发现县学快餐店把早点摊从店面里面连到了人行道上,而在人行道靠近马路一侧,还停放着两辆同属于这家快餐店的三轮车,给行人通行造成了一定困难。

  带队的月湖中队分队长钱圣立即让执法队员先拍照取证,并向店主开出了编号为1号的违章扣分告知单。对店家来说,接到一张违章扣分单,也意味着被扣掉了1分。

  “每个商户都有10个积分,有效期是2012年一整年。”钱圣向快餐店的一名店员解释,扣1~2分是不用罚款的。“但一旦扣到3分,就要罚3000元。扣到6分,再罚6000元,当扣到10分的时候,还要罚款10000元。也就是说,扣完10分的时候,累计罚款金额为19000元。”

  听了钱圣的介绍后,这名店员立即表示会告知店主,以后将杜绝发生类似的占道行为。

  没走多远,执法队员又发现一家小百杂店同样存在占道行为,店家把鲜花、水果和牛奶等都堆放在店面前的人行道上。当执法队员开出违章扣分告知单,并把扣分制的相关规定解释给店家听后,店家当即就表示这样直接扣分不公平,并拒绝在告知单上签字。

  由于店家拒绝签收告知单,钱圣就让执法队员拍照取证。钱圣介绍说,与此同时,店家也有3天的申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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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积分制”主要实施区域

  江厦、月湖、鼓楼街道以及天一商圈、南站综管办的全部道路。

  其他街道的主要道路、重点区域——

  西门街道:中山西路、翠柏路、新芝路(中山西路至新芝桥,包括柳庄街、卖鱼路部分)、通途路、西河街、高塘路、永丰西路、永丰北路、欧尚周边

  南门街道:柳汀街、马园路、苍松路、灵桥路、鄞奉路(包括立交路)、南站西路、妇儿医院周边(包括周边街巷)

  白云街道:柳汀街、联丰路、环城西路南段、丽园南北路、气象路、苍松路延伸段、蓝天路

  望春街道:中山西路、环城西路北段、丽园北路、望春路、通途路、新星路、青林湾周边区域(新星路以北、环城西路北段以西、丽园北路以东)

  段塘街道:鄞奉路、环城西路南段、环城南路、气象路、丽园南路、恒春街(包括苍松路延伸段部分)、客运中心外围区域(启运路、段塘东路、吴家路)

  《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报经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使用。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刘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