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姜某将敬老院、寺庙当成自己的“发财地”,频频在白天以找人为由,撞开房门后实施盗窃。短短5个月里,他白闯作案40余起,涉案金额30多万元。
姜某,20岁,宁海深甽人。据交代,他一般在白天选择敬老院、福利院、寺庙等人员进出频繁的场所盗窃,有时也选民居下手。
每次,姜某约上三四名同伙,事先商量好盗窃地点,再由同伙租车开至目的地。随后,姜某独自下车乱转,伺机寻找目标,其他人则为其望风,等待姜某“凯旋”。作案时,姜某先敲门假装找人,确定室内没人后,直接以撞门方式入室实施盗窃。
据悉,从去年4月至9月,姜某白闯作案40余起,且均是他一人实施盗窃,其他同伙人员时有变化,替换着为其提供便利,如接送、望风,销赃等。有几次,姜某也不想干,但因“名声在外”,树大招风,社会上一些小混混逼着他去偷,所得赃款互分。
去年10月19日下午2时半左右,姜某在宁海跃龙街道丁香巷28弄一民宅内企图盗窃,结果被人发现后报警抓获。根据其交代,警方顺藤摸瓜,将胡某等11名同伙抓获。
近日,宁海县人民检察院对姜某批准逮捕,目前已有5名同案犯被批准逮捕。
宁波日报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应泓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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