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昨天传来消息:去年我市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达到72万平方米、11326套,占到总开工保障房量的近一半;同时编制出台了探索指导公租房后续建设与管理的两大《意见》,确立了公租房在未来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主力军”地位。
我市于2008年启动公租房试点,首次将公租房列入保障性房源建设体系。2010年,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明确将逐步建立以公租房为主渠道、其他保障方式为补充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并承诺在“十二五”期间力争建设公租房5万套,每年不少于1万套。
加快建设公租房,首先要破解用地、资金难题。为此,我市严格落实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10%和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规定部分用于住房保障政策,同时创新资金筹集渠道,多方融资:如争取中央拨付的公租房专项补助资金1亿2千万元;安排住房公积金贷款5亿元支持保障房建设;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总额为155亿元的融资框架协议,以解决“十二五”期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需求。
在土地使用方面,保障用地优先满足。去年我市在江北区落实了1300亩土地作为中心城区“十二五”期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同时,创新审批机制,实行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预审批,将房屋设计、招标、立项等工作前置,确保土地审批下来后工程即可开工。至2011年10月,全市新开工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达到190.6万平方米、24045套,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首批兴建的公租房今年底将陆续建成,去年新建的也将在今后几年形成供给。同时,我市还开展了住房保障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并于去年7月使该系统率先在中心城区联网试运行。
宁波日报记者王岚 通讯员陈本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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