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的陈某是奉化人,以前开过一家五金厂,因经营不善倒闭了,还欠下了很多高利贷。他交往了一个女友,比他小6岁,经济陷入窘迫后,陈某一度住在女友家里。
陈某手头拮据,向女友借过5万元,但一下子就用完了,他不好意思再向女友开口。2011年5月10日早上,趁女友母亲外出,陈某偷了女友母亲包里的一张5000元存单,他以前陪准岳母取钱时,曾默默记住密码。
陈某取走了钱,仍像没事一样,照旧回女友家吃住。女友母亲发现存单不见了,立即去银行查,凭着代取人的签名很快就发现是陈某干的。
女友母亲马上回家质问陈某,陈某承诺过几天会还钱。但却把5000元还了部分高利贷,剩下的都用掉了。
2011年5月底,陈某手头紧又动起了歪脑筋,他向女友借了电动车,说是出去办事,转身就以300元的价格卖给了收破烂的。回去后,他骗女友说电动车没电了,被他放在朋友家,过了几天见瞒不下去才和女友说了实话。
陈某的女友执意要分手,并要他返还财物,陈某拖了一天又一天,就是拿不出钱来,2011年8月底,陈某最终被女友拉着,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昨天,陈某被奉化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东南商报记者 胡珊 通讯员 冯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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